(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
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从事影视界、演艺界的影视剧编创、话剧创作、电视节目、晚会文字统筹等职业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欧洲戏剧简史、莎士比亚戏剧导读、文学文体写作、电视剧评论、文学名著改编艺术、影视剧导演、电视节目制作、电视画面艺术、电视专题片创意、电视剧名作导读、话剧写作、电影剧本写作等
三、2008年各省(除四川)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类(影视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为:朗诵、特长展示(考生自备)、表演,共3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
2.播音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①初试:
考试科目为:朗诵(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共2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②复试:
考试科目为: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2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200分。
3.编导类(1)导演专业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笔试)90分钟、编导创意(含才艺表演),共2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200分。
4、美术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A、素描100分 B、色彩100分 C、速写100分,总分300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2、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五、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所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文化平均分
2、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70%+文化平均分×30%
3、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80%+文化平均分×20%
4、表演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平均分×90%+文化平均分×10%
说明:
①专业平均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满分)
②文化平均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考试满分)
六、专业成绩通知
1、我校将于2008年5月初寄发“四川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专业成绩网上查询网址:http://zjc.sicnu.edu.cn
2、专业成绩合格者,持“四川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另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1、学制:四年
2、学费:15000元
3、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就读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
学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9号,邮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7512806、87516537 、87516263
Email:dyds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