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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1-07

招生专业与名额</STRONG>

分院 专业 专业方向 名额 层次 学制
音乐
学院
音乐学 音乐编辑与出版 5 本科 四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本科 四年
音乐表演 声乐20人</STRONG>[女高音7人、女中音2人、男高音6人、男中音2人、民族声乐3人]
钢琴20人</STRONG>[钢琴表演14人、钢琴艺术指导6人]
西洋管弦40人</STRONG>[长笛2人、双簧管2人、单簧管2人、大管2人、萨克斯2人、圆号3人、小号3人、长号5人、大号1人、打击乐3人、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1人]
民族乐器30人</STRONG>[竹笛2人、笙2人、唢呐2人、二胡8人、琵琶4人、扬琴2人、中阮3人、古筝4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
电子音乐20人
现代器乐25人</STRONG>[键盘4人、电子管风琴4人、电吉它5人、电贝斯3人、萨克斯5人、打击乐4人]
流行音乐演唱25人</STRONG>
180 本科 四年
美术
学院
美术学 美术馆管理、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品经营与拍卖、鉴定与修复 95 本科 四年
绘画 国画、油画、版画、现代绘画 115 本科 四年
雕塑   15 本科 五年
设计
学院
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120人、环境艺术设计120人、服装艺术设计40人、装饰艺术(含装饰雕塑)80人、数字艺术(含影像、游戏、新媒体)120人、服装表演20人 500 本科 四年
戏剧影视
学院
表演   75 本科 四年
导演   15 本科 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45 本科 四年
广播电视编导 采编播45人、文艺编导50人 95 本科 四年
舞蹈
学院
舞蹈学 舞蹈教育40人、社会舞蹈40人 80 本科 四年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40人、现代舞30人、歌舞表演30人、国标舞20人 120 本科 四年
动画艺术
学院
动画   120 本科 四年
艺术教育
学院
音乐学 音乐教育 120 本科 四年
美术学 美术教育 40 本科 四年
文化艺术
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艺术管理 100 本科 四年
现代
传媒
学院
绘画 漆画艺术、现代绘画 45 本科 四年
雕塑 城市雕塑 30 本科 五年
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平面设计、工业产品造型、环境艺术 280 本科 四年
广播电视编导 节目策划、文艺采编、播音与主持 120 本科 四年
广播电视新闻学   100 本科 四年
编辑出版学   90 本科 四年
广告学 广告策划 60 本科 四年
摄影   70 本科 四年
表演 表演、电影电视语言配音 55 本科 四年
艺术教育
学院
音乐表演   40 专科 二年
城市艺术
学院
音乐表演   30 专科 二年
服装表演   20 专科 二年
舞蹈表演   20 专科 二年
艺术设计   70 专科 二年
影视动画   30 专科 二年
旅游管理   30 专科 二年

注:此计划待批,招生省份包括吉、黑、辽、内蒙、鲁、晋、豫、冀、皖九个省份,具体专业和计划以2008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报考条件</STRONG>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未获得考生所在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

报考办法</STRONG>

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区)招生办参加高考艺术类报名资格审核,然后参加所在省(区)组织的专业统考(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院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报名序号(8位),外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高考考生号(14位),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吉林艺术学院各考区考点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不受理函报。

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STRONG>

考区 省份 考点 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长春考区 吉林
黑龙江
辽宁
内蒙古
表演校区 音乐学院 1月9日-10日 1月11日-12日
戏剧影视学院 1月13日-14日 1月15日-19日
舞蹈学院 1月13日-14日 1月15日-20日
造型校区 美术学院 1月11日-12日 1月14日-15日
设计学院 1月14日-15日 1月17日-18日
综合校区 艺术教育学院 1月6日-7日 1月8日-10日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1月10日-11日 1月12日-13日
净月校区 现代传媒学院 1月8日-9日 1月10日-12日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表演类(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的服装表演方向、表演、导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非表演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教育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与文化课成绩占6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动画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理论类(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20%与文化课成绩占8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专科:考生在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关键字:吉林艺术学院,0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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