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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09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1-04

五、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4月15日前寄达考生本人。

2、考生于2009年4月10日后,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0-85913581、85913569、85913573

招生办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72、85913576、85913577

招生办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http://www.jdzsb.net

3、学院联系方式:设计学院0510-85919712,纺织服装学院0510-85912009,艺术学院0510-85327150、85327350(舞蹈)

六、填报志愿说明:

1、考生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为准。

2、考生填报江南大学志愿的条件,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的规定。

3、江南大学外语教学为英语,不为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七、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文、理科兼收,不分文理科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2、各专业录取方法:

(1)设计与美术类专业

①按照2009年江南大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服装艺术设计、美术学招生专业的总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②凡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原始分计算,以下同)。单科成绩要求为语文85分(满分150分)、英语70分(满分150分)。

③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前6名者优先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服装表演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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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江南大学,09,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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