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科目、用笔要求及专业考试纲要
科目 | 要求 | 考试用纸 | 时间(分钟) | 用笔要求 | 满分 |
素描 |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形象特征鲜明,明暗处理合理;刻划深入,具有一定表现力。 | 八开画纸 | 150 | 铅笔或 炭笔 |
100 |
速写 | 人特比例和结构准确;形象生动,并有较充分的刻划。 | 八开画纸 | 30 | 铅笔或炭笔 | 100 |
色彩 | 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明快,画面协调,虚实相应,主题突出。 | 四开画纸 | 150 | 水彩或水粉颜料 | 100 |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均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请按规定的笔作画,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取消其考试成绩。
(3)报名须备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户口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及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币种:人民币)
学费 | 住宿费 | |
四人间公寓 | 八人间普通宿舍 | |
7800元/年 | 1200元/年 | 500元/年 |
五、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发放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考生凭我校美术类专业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4比例签发《专业课合格通知单》,《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本人。凡未收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者,即未获准填报我校的志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专业课合格通知单》报考我校。
六、志愿填报
1.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未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美术类专业课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招生专业简介
美术学院(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
▲艺术设计专业(设视觉传达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设计3个方向)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商业广告、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网页动画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材料、产品设计、模型制作、公共空间设计、园林与景观、环境艺术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种设计公司、企划公司、广告公司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企业策划及广告创意等工作。
▲美术学专业(设油画、中国画2个方向)
主要课程:素描造型基础、风景写生、油画肖像、油画材料技法、油画专题研究、油画人体、油画创作、艺术考察、中外美术史、白描、水墨人物写生、山水画创作、写意花鸟、重彩画、书法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类大中专院校从事美术教学及研究,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从事宣传创作工作。
建筑学院(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
▲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装饰材料、装饰构造、景园设计史、观赏植物学、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在建筑、城规及相关部门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与开发等工作。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
十一、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电话:0595-22693646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361021) 电话:0592-616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