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高考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后,上网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信息。
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4 的比例综合排队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平面方向):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5:5 的比例综合排队录取。
八、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2月8日至2008年2月1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08年2月10日
3、领准考证时间:2008年2月22日8:00---16:00
4、专业测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
5、专业成绩公布及文化课通知单寄送时间:2008年4月1日前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2008年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08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十、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1340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