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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2-20

(六)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绘画颜料、画具、画板一律自备,试卷用纸(8开)由学校统一提供。

2、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提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

3、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应按照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4、我校将于2008年4月5日前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附有《高考信息反馈表》),专业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5、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6、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在取得高考文化课成绩后,请及时按要求将我校的《高考信息反馈表》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以便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六、文化课考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录取</STRONG>

(一)考生必须取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根据生源地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TIXA>

(三)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

八、入学</STRONG>

(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九、监督机制</STRONG>

(一)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材料审核、专业考试等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校将取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并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四)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STRONG>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8332

文化与传媒学院联系电话:010-62288028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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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中央财经大学,0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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