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到台北市立美术馆开展览。台湾国立历史博物馆前馆长刘先生夫妇在餐会桌上对我说: “我们家有一卷你在巴黎期间的画,我们带着它到巴黎到比利时,又到台湾,替你保存了近二十多年。”我激动地愣住了,不知所措,哑口无言,毫无表情。后来,我约定时间,去他们家拿回了这批创作于1970年代、散失多年的作品,那感觉如同找回失散多年的亲人。我把原来沉默封闭在尘灰之中数十年的图像重新打开,兴奋不已。这批油画一共26幅。它们不但内容有趣,而且带有极强的实验性和观念机锋。我回想当时这批作品,足足有上百幅,包括稍后画的三联作“鱼首、鱼肚、鱼尾”、“兔头、兔身、兔腿”等等。它们是我1970年代创作高峰期的作品。
1970年代初,我在巴黎,住法国政府提供给年轻艺术家的工作室。各国来的艺术家都在那里搞当代艺术。当时正值欧洲激浪派与观念艺术兴起,绘画、摄影被注入了新的精神,许多艺术家的作品面目焕然一新。当年,我每天从清晨四时起床,便坐在画架前作画。废寝忘食,精神充沛与多产。我面对唯物论的西方科学,用隐喻的关联与一个生命的刹那相对比。基于这个理念,我以极精密准确的绘画技巧描绘了各种摄影器械设备。这种写实手法类似后来在美国兴起的照相写实主义,但超前了几年。油画的背景大胆留了画布的白色底子,犹如中国画的留白。我当年对冷酷而无生命的机器很是着迷。我试图赋予这些摄影器械以有机生命,通过视觉对象纤毫毕现的细节表现,形成词与物、名与实、能指与所指的强烈反差。当年我这种十分理性而较真的画面努力,使不少绘画成为最能代表那个时代之时代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一种观念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