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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厌高”徐龙森山水画布鲁塞尔个展
展览城市:比利时-布鲁塞尔
展览时间:2009-10-15 ~ 2009-11-30
展览地点:比利时皇家大法院主厅
策 展 人:高士明、张宇凌
参展艺术家:徐龙森
展览介绍:

作为2009欧罗巴利亚中国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不厌高:徐龙森山水画展”将于10月15日在欧盟首都布鲁塞尔皇家法院隆重开幕。本次展览由中国文化节中方总策展人范迪安担任学术主持,意在向欧洲观众展现中国山水画的思想境界与实验精神,推进中欧艺术与学术界之间的高层次对话。

比利时皇家大法院据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它雄踞布鲁塞尔的最高处,129米的总高度使它成为欧洲现存最高大的古典建筑。在这样一个巨大的欧洲古典建筑空间中展示中国山水艺术,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胆尝试。本次展览将展出徐龙森近年来创作的10幅山水巨作,这些山水画的尺度大都高达十米以上,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山水画创作。本次展览呈现出的不仅是来自当代中国画领域的最新实验,而且还是中国山水与欧洲新古典主义建筑之间的一次别开生面的对话。展览学术主持范迪安说:中国山水画在如此巨大的公共空间内的展示,这本身既是一次关于展览制度的突破,也是对于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巨大考验。

作为中国文化节的重点项目之一,这次展览不仅仅是作品的展示,而且涵盖专题讲座、现场演示、学术论坛等多个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10月11日举办的学术论坛将以“从文人书斋到公共空间——中国山水画的当代境遇”为题,邀请来自国际汉学界与艺术界的重要学者共同参与,这将是一次针对中国山水画与艺术精神的高水平的跨文化论辩。

本次展出的艺术家徐龙森是中国山水画界的一个传奇。他的作品以宏大的尺度和精微的笔墨著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奇迹般地汇聚于他的画面之中,令人叹为观止。然而,对徐龙森来说,“画之大者”却绝非仅在于尺度之大,而是在于中国山水精神的辽阔胸怀。在令人震惊的视觉效果背后,是徐龙森对山水道统的执着坚持,以及对中国文化主体精神的坚定捍卫。

徐龙森的巨幅山水,复兴了中国画的重要品格——雄浑而恣肆,磊落而旷达;在他的画室中,水墨焕发出一种堪与造化之功抗衡的意志与力量。正如欧罗巴利亚执行主席德穆尔德女士所说,这次展出将是一个令人惊喜的发现,徐龙森的作品显示出真正的当代精神和令人叹服的“中国风度”。

徐龙森的巨幅山水创作,可以被视为中国画家应对当代公共空间的一种积极的实践。画之道乃易之道,我们在当前的社会公共空间中生活和创作着,这一现实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经验与思想。徐龙森深信,这个公共空间的时代是历史给山水画家的一个巨大挑战,同时也是一次重大的机遇,如果说宋元以来的书斋文化蒙养了“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文人情致;那么,进入公共空间时代的山水艺术所要追求的,则是“山不厌高,海不厌深”的宏大境界。欲达到这一境界,不但需要对于山川造化的深切体验,还需要对于中国山水文化的深刻判断。徐龙森的山水既不属于抱残守缺的传统派,亦非狭义上的“当代艺术”,他的实践展现出一种贯通古今的欲望,反映了中国传统“革故鼎新”的文化活力,这些气象磅礴的纪念碑式的山水画作,不断地召唤我们以画者之心去印证中国文化的主体精神与创生意志。

中国山水画在比利时皇家法院中的这次展出,还引发出一层独特的意义。在欧洲思想史上,“法”是“法则”、“法令”,引申出“制度”、“公正”之意;而在中国的哲学经验中,“法”首先是“取法”,《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作为“取法”的“法”,不是引向规则与训诫,而是导出海纳百川的博大与自然和谐之秩序。

“道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在此,“法”就超出了西方“自然法”语境中的法令、制度之范畴,甚至超出了“公正”之意义。“法”之为法,通达于自然,这恰是中国山水画之精神所系。山水画讲求“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此“造化”绝非一山一水,而是生成与变化;此“心源”也绝非主体的内心,而是天地之心。天地本无心,画者欲攫取造化之无尽藏,穷神知化,与天地合,继而为“天地立心”。这正是中国山水画之“不二心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徐龙森的山水画实践具有重要的艺术史和思想史价值。而中国山水画在比利时皇家大法院展出,也将是一次中西“法的精神”的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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