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么,究竟应该怎么来界定行为艺术呢?
栗宪庭:行为艺术一定得用自己的肢体作为基本语言。我看很多记者写的“行为艺术”,其实不是行为艺术。如果不用肢体语言,那不是行为艺术,这是最基本的一个界限,如果不用肢体,可能叫综合还是叫观念艺术。现在认为激烈的都叫行为艺术,这不对,可是,我好几次看到媒体就这样写。
记者:还有很多人在质疑,血腥、赤裸的行为,也能算艺术吗?
栗宪庭:是不是艺术,这个东西争论起来很难有真正的结果。有人说,要看两点:第一,他本身是艺术家,有想法,有语言方式。第二他的行为和艺术史有上下文关系。如果不是以艺术家的身份,或者不是艺术家而有表达感觉的想法,那就是一般的行为。行为艺术除了表达自己的感觉之外,没有功利目的。有一些广告、活动策划,都有行为艺术的元素,但是他们的主要出发点不是表达感觉,因此就不能算行为艺术。
记者:除此之外,您认为当下大众对行为艺术的误解还有哪些?
栗宪庭:人们对艺术有一个固定的看法。中国人到现在为止对艺术的理解,在我看来还停留在“五四”到1970年代这段时间,“画一个东西要很像这个东西”,受这种艺术观念影响成长起来,并没有像西方那样,有一个博物馆体制,有艺术变迁的线索,新艺术的变化都随时能让老百姓看到,中国还没有。尽管当代艺术出现了30年,但媒体基本不报道,近几年报道了,也仅仅是把当代艺术作为“艺术是高价商品”这一角度去报道。
记者:那应该怎么评价某一个具体的行为艺术?
栗宪庭:行为艺术也有好的和不好的,所有的艺术都是这样,你不能说因为有坏的艺术,就不承认它,就认为它不是艺术。关键在于,能不能表达他(她)真实的感觉、表达真挚不真挚,行为能不能感动人。艺术家首先得感动自己,才有可能感动受众,这是第一个判断。其次,艺术家的行为从表达内涵到方式有没有创造性,这得放到艺术史里去判断。
记者:欣赏行为艺术需要门槛吗?为什么很多人认为,行为艺术看不懂,血腥、暴力、热闹却不知道在表达什么?这究竟是公众的问题,还是艺术家的问题?换句话说,艺术家并不在乎公众能否理解他们?
栗宪庭:事实上,血腥、暴力的作品,在行为艺术里从来仅占极少数。我觉得,应该先以宽容的态度去看艺术家怎么表达他的作品。几乎所有的行为艺术家都是艺术院校毕业的,他当然能画出一些大众喜欢的“像什么”的作品来,但是,他放弃了大众喜欢的艺术方式,一定有他的原因。比如谢德庆每一个小时坚持打卡,坚持了一年365天的日日夜夜,他不是把现在上班族的苦给夸大到极致了吗?这个作品难道不比画一张好看的画,更能表达今天这个商业社会里人的生存境况吗?还有王军在公众场合身上贴满人民币,带着枷锁站在公众面前,我想大众是明白这个作品的。对艺术家对艺术的“理解”,就是看你能不能不把以前接受的艺术观念来看待变化了的艺术样式,看你能不能从今天的生活处境来看今天的艺术。
记者:您认为,公众接受行为艺术还需要多久?
栗宪庭:关键看我们有没有一个健全的对话机制。我不认为大众欣赏艺术的观念落后,而是我们没有对话的机会。好的作品一定会被大众接受的,你看**的作品,接受度有多大呀。当然,不是说大众暂时接受不了的东西就一定是坏作品,慢慢看,对话也得需要时间。艺术是余裕的事情,现在住房、失业、食品……等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更迫切,艺术的事情得慢慢来,让艺术家先试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