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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被曝“流水式”作画 与郭庆祥对簿公堂
作者:    来源:《半岛都市报》    日期:2010-11-10

上海一家报社先后刊登了三篇文章,提到著名画家范曾的自评,并称“范某人”被钱通了笔墨。近日,范曾将收藏家郭庆祥等人诉至法院,称名誉权被侵犯 ,索赔540万元。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日开庭审理 。而郭庆祥针对范曾的质疑,明确作出回应,称其发文评价范曾并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他针对的是一种艺术收藏界的不正常现象,而文中他对范曾“流水式作画”的描述都是“亲眼所见”。

范曾起诉

名誉权受损,索赔540万

生于1938年的范曾是著名画家、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教授。他诉称,今年5月至6月间,上海一家报纸先后发表三篇署名文章,署名为郭庆祥的《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提到他的24字自评,署名为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一文称“钱眼下真的也通了不少国画大师、小师的宝贝‘笔墨’……范某人卖画之八字秘窍即最典型之个案也。”

范曾起诉该报社及郭庆祥、谢春彦,称三文章使用侮辱、诋毁的语言,侵害自己名誉权。范曾认为,被告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该报社应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郭庆祥和谢春彦分别赔偿500万元和20万元。

范曾表示 ,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郭庆祥等人的文章主观武断,横加指责,使用侮辱性语言,直接攻击其人品、作画方法、创作意图、作品价格等。

郭庆祥回应

亲眼所见,不是诋毁

被告郭庆祥回应称,所谓“没有事实依据”是不存在的:“1995年荣宝斋业务经理米景阳找到我,称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国购买了一处房产,因没钱支付房款了,请我帮忙购买范曾200张画。当时的价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我随即打了200多万元过去。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画,展开一看,题材与技法严重雷同,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疑问之下,到其画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纸都用吸铁石整齐地吸在画墙上,‘老子出关’、‘钟馗’、‘达摩’等题材几乎和前100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这几个人物造型来回组合。我认为他的这种程式化 、模式化的制作过程既不是一个艺术家的创作,也不如一个美术工作者的水平,简直就是画匠的商品画,也就是一个工匠的简单劳动。工作现场就像是工厂车间的流水线,自己复制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没有什么区别。在了解了这200幅画的内容和制作过程后,认为作品题材重复过多,就叫朋友赵刚拿了其中数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换一些新的题材,后来换了一些花卉画。”

据悉,与郭庆祥同时被范曾列为被告的还有上海画家谢春彥,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对范曾也有批评。谢春彥家人此前表示谢春彥并不在家,不便表态。

郭庆祥称,《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所写的流水作画其实是对1995年亲眼所见事实的记录,并无夸张之处,其中也加入了他对艺术收藏现象的感悟。他现在依然认为,艺术家最重要的是真诚,像这样不断复制自己,既是对艺术的侮辱,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

“批评诸如范曾这类现象,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而是体现了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郭庆祥认为,作为一名收藏家应该有对文艺作品和现象发表评论的责任和权利。艺术家不能把自己的水平夸大宣传,其作品也不能一味去迎合市场和大众的趣味。

范曾书画在业内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赞之者称之为画坛奇才,而批评者则指其字画难逃俗态,近于复制。

关键字:范曾,郭庆祥,流水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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