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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书画拍卖为何刀枪不入
作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日期:2011-03-18

2008年,吴冠中在《池塘》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 ”(资料照片)

昨日本报报道贾平凹设置层层防伪标志对付书法伪作的消息,其实相比较于书画拍卖,贾平凹书法所遇到的造假问题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而赝品书画拍卖无法杜绝的原因,则在于拍卖市场的管理与利益纠葛。

现象一

吴冠中确认是伪作打官司却败诉

2005年12月,上海收藏者苏敏罗参加了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秋季拍卖会,并以230万元的价格拍下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加上拍卖行收取的佣金,苏敏罗共花了253万元。时隔半年,有拍卖行找到苏敏罗,说吴冠中的画大幅升值,建议她出手。于是苏敏罗拿出了这幅画,却被拍卖行发现作品“有问题”,建议她与翰海交涉。为了确定真伪,苏敏罗找到了吴冠中本人,吴冠中大笔一挥,在画作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有了这样的权威结论,苏敏罗原以为就能讨回损失。不料她多方奔走索赔,依然是维权无门,甚至在法律诉讼中落败。

现象二

上百万买来张大千的赝品

“上百万的血汗钱啊,就换了这张没用的假画!”近日,福州的张先生因拍到一幅张大千的赝品而叫苦不迭。

张先生是个生意人,前几年在朋友带动下开始涉足收藏。去年,他在一次拍卖会上看到这幅张大千的山水图,还附有一份鉴定证书,便当机立断,慷慨解囊。名画到手后,张先生视为至宝,日日把玩不尽。不料前不久,一位颇有名望的鉴定师竟然告诉他,说这是一幅伪作!

为了维权,张先生四处奔走。然而,拍卖行坚称从不保证拍品的真伪,鉴定师不肯为他出证明,张先生只能放弃。

文化旁白

少点贪念 多双慧目

收藏江湖,波谲云诡,拍卖内情,更是状况频出,风云变幻。当然呼唤法律去力斩造假链条,而上当诸君的行为,也并非全然无可指摘。比如,想通过拍卖而大赚一把的那位仁兄,若当初头脑稍为清晰,那十余位大师级,类似张大千等人,单幅作品价格即在一千万元上下,自己却总共十余幅“才”花掉一千余万,也不想想个中有无猫腻。经常有拍卖中人,左手卖右手买,把看客当傻子哄的,也真就有人钻套,一回回当傻子,骗子固然可恶,傻子也因贪婪而自食其果,并不值得过分同情。遍观上当者,多数是为了低价吃进而高价抛出,翻手覆掌间,赚个盆满钵满。在过街地道里的几十块钱一幅的所谓名人字画,其货色如何,真是可想而知。

如果,在物欲之前,少点贪念,面对伪作,多双慧目,那人世间会“蒸发”掉多少笑话。真要搞收藏,不会不知道收藏行情,不会不看重或懂点艺术品鉴别的粗浅知识,否则,那真就是钱多了“烧”的。要知道,在“全民收藏”汪洋大海的冲击下,时下的书画古玩收藏领域,早已无任何“捡漏”的可能,想凭一单生意而暴富者,趁早收手歇了吧您呐。一方面敦促相关方面健全打假机制,另一方面,丢掉幻想,葆有一颗平常心,且在收藏之前,鉴定先行。几天前央视曝光的那种只要出钱就能鉴假为真的“专家们”,近年来更是大行其道,满大街蠕动了。尤其恶心的是,有无数潜规则在拍卖公司盛行,如,联手把谁“动一动”之类,那些看似红火热闹的天价拍卖,有多少实际是在自吃自货,旁观者眼热跟进,往往被套牢,欲“割肉”时,已经血本无归。愿收藏者理性为上,少点贪念,多双慧目。 王锋

现象三

富商花千万买了14幅假名画

3月15日,薛小姐向江苏当地报社反映,去年10月,她跟随富商亲戚前往苏州一家拍卖有限公司买画。“在拍卖会前,我们花1425万多元从拍卖公司私下买了14幅画,然后拍卖公司又将这些画拿上拍卖会走过场。后来,我们发现这批画全是假的,就找拍卖公司讨说法,可一直没结果。”

从薛小姐提供的材料上看到:14幅画的作者分别是史国良、陈大羽、陆俨少、张大千、黄君璧、钱松喦、黄冑等人,价值从10多万至260多万元不等。其中,“张大千”的作品最多,达3幅,每幅的价格均超过250万元。薛小姐称,这些作品全是山水或人物的国画。据《现代快报》

认清书画拍卖潜规则

“所有人的字画、艺术品都被说成是真的,哪有这么多真的?”书画鉴定专家、福建博物院积翠园常务副馆长樊万春告诫收藏爱好者,进入艺术品市场一定要睁大眼睛,留心拍卖的潜规则。

潜规则之一,交易规则有猫腻

拍卖行在拍卖前都会发布书面的交易规则,只是很多人认为无关紧要,一扫而过,事后维权时才发现被卡在这里。“他们常常用很小很小的字,写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之类的话,签字前别只顾着看艺术品有多么精美,一定要仔细看清交易规则。”

据介绍,拍卖行往往还会为拍卖品出具一些证明,例如鉴定证书。但是,拿到法庭上,这些证明根本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该鉴定的还是得重新鉴定。

潜规则之二,拍卖前“洗白”伪作

很多藏家买到假货后不甘心承受经济损失,于是千方百计寻找一些渠道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转手出去。樊万春对此也深有同感,因为常常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办展览。如果要求被满足,日后就会成为他们宣传的说辞,无形中给作品贴上“真迹”的标签。

还有人想方设法出书、上电视,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异。2009年,吴冠中的一幅《松树》在香港拍卖。其实拍卖前,吴冠中已经亲自告知拍卖行此系伪作,孰料拍卖还是照常举行,并以158万港元成交。业内人士揭露:买家其实就是拍卖行自己,目的是留下成交记录,等风头过后再以真品的面目出手。

潜规则之三,假的艺术品都有一个看似可靠的来源,或者好听的故事

前两年,香港苏富比春拍拍出林风眠作品《渔获》,成交价高达1634万港元。画作来源表明,此画为1960年丹麦驻华大使彼得森(LorenzPetersen)所收藏,大使与林风眠于北京结识,1960年回国时将此画带回丹麦相伴半个世纪。然而,有人到丹麦驻华大使馆查证时发现,历任驻华大使中根本没有LorenzPetersen这个名字。

关键字:拍卖,赝品,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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