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上有人在微博、地方论坛、上海《东方早报》及其他媒体上散布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今年春拍的任伯年《华祝三多图》成交后,拍卖公司未付款给委托人的言论,给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损害了该公司的形象,贬低了该公司的声誉。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授权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何家成律师郑重声明如下:
一、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已于今年7月19日拍卖会结束后的十日内(2011年7月27日、28日、29日)通过银行向164号拍品任伯年《华祝三多图》的拍卖委托人张振宇先生全额支付了拍卖款项。
二、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2011年春季拍卖会164号拍品——任伯年《华祝三多图》的拍卖委托人为张振宇先生,而非他人。张振宇先生从未向任何媒体散布过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今年春拍的任伯年《华祝三多图》成交后,拍卖公司未付款给委托人的言论,某些微博、媒体、地方论坛、报纸及其他媒体上散布地“拍卖公司未付款”的言论是不实的。
三、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从事拍卖业务,严格依《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拍卖惯例操作,秉承“真乃居先、诚为业本”的宗旨、遵循信用至上,规范严谨的原则从事拍卖行为。
四、如有人再以类似方式散布不实言论,侵犯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的名誉权,损害该公司的形象,本律师将根据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的授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何家成律师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