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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艺院副院长 为民众亡灵哀悼的意义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05-21
   5月19日天下午2点28分,我和许许多多中国人一样伫立着,为地震死难的人们默哀 。四川大地震发生已8天了,一直强忍着的泪水,在那一刻尽情流淌,模糊了我的双眼,只听到无数汽车喇叭的哀鸣。    想要说的是,泪不仅为四川地震的亡灵流淌——是悲伤,更为国家民族的进步而流淌——是感动。因为在一个有君史无民史的国度,这是开创性的。也是新中国自1949年以来,更是中国五千年来第一次为普通民众的亡灵行举国哀悼,为普通人生命的尊严致深切敬意,宣誓了生命价值的平等。     在我50年的生命路程里,亲历天灾人祸有以下几个:1960年代开始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据统计,在这三年中因病和饥饿而死亡的人数为1330万人至1500万人;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革,非正常死亡人数在二百万以上: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20万以上。从来无人出来为这些冤屈苦难的亡灵公开致歉,更不用说举国降半旗默哀了。在我印象中,只有大人物的逝世才有国丧的礼遇。     普通人与领导人生命的尊严本来是平等的,这是一个简单而重要的观念,但为什么经历了那么多灾难的民族第一次为普通人的亡灵默哀致意?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问题!     相信所有人都注意到了这珍贵的第一次,尽管姗姗来迟,但却是个重要开端,是个了不起的进步,也是国人获得的生命尊严、对生命的敬畏、人权平等的生动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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