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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整治地铁“行为艺术”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日期:2009-05-15


鹿人

“鹿人”、“木乃伊”、“蛋人”、“超人”、“粉红男郎”……类似这些曾经在上海层出不穷的地铁行为艺术,以后可能将不会再被允许出现在地铁里。

市文广局日前在答复市人大代表薄海豹的书面意见时表示,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腐朽没落的文艺观念,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加强与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轨交运营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整治。

但市文广局认为,目前对行为艺术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将先行展开立法的研究论证。

部分行为艺术违背道德

“一些荒诞不经的举动打着行为艺术的旗号,走上申城街头。”在今年两会中,市人大代表、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薄海豹将矛头直指行为艺术。

在他看来,一切行为必须以不侵害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而打着行为艺术旗号的某些做法,从浦东大拇指广场的“受伤天使”,到地铁里的“鹿人”、“木乃伊”、“蛋人”等,早已背离艺术道德的底线,也远远背离了社会道德、良知和法律。

为此,薄海豹建议,上海公安、文化、地铁等部门可以共同研究,以地方政府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艺术表演”都需经过文化管理部门审查,否则一律予以制止;对经劝告或未批准仍进行有碍观瞻或会引起绝大多数市民憎恶、反感的所谓“行为艺术”,要一律予以取缔,并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坚决制止血腥残暴表演</B>

“行为艺术往往采用夸张、荒诞的表现手法,用身体和行为表达对世界的看法,但由于与大众审美存在一定反差,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市文广局答复薄海豹的建议说,该局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对上海出现的一些以自虐、鲜血、裸奔等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极端行为为表现形式的所谓“行为艺术”高度重视。

对各种以“艺术”名义表演或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的行为或超出公众接受度的所谓“行为艺术”,有关部门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

引导公众艺术欣赏能力

市文广局表示,虽然国家和上海对行为艺术暂时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但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提高对艺术的鉴别能力和欣赏能力,自觉抵制腐朽没落的文艺观念,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防止人为炒作而扩大其影响。

同时,市文广局加强与公安、城管、轨交运营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有关整治工作。

另外,市文广局还将组织开展对行为艺术管理制度的调研,对在公共场所表演行为艺术的立法进行研究论证。

上海地铁里的“行为艺术”</B>

超人:2008年5月,表演者内裤外穿,以超人扮相搭乘地铁。表演者疑为某乐队吉他手。

粉红男郎:2008年6月,表演者男扮女装,以性感卡通形象搭乘地铁。表演者身份不详。

鹿人:2008年7月,表演者头戴鹿人面具,身着白大褂搭乘地铁。表演者自称麒麟博士,自由职业。

木乃伊:2008年10月,表演者用白纱布包裹全身,在地铁车厢中走动。表演者为网络写手。

金刚:2008年10月,表演者全身套进猩猩外套中搭乘地铁。表演者身份不详。

蛋人:2008年12月,表演者头套自制鸡蛋面具在地铁站附近闲逛。表演者为动感101电台DJ。

关键字:上海地铁,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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