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现实上,拆除搬迁都是必然的,任何的斗争都只能是耗尽艺术家的精力。
当初的房屋建设本身就不合法律规定,原本就是现在的投资商(不是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的利益共谋,只不过现在又换了一批发牌的人,换了开发商,换了主管的官员,这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政府的职能已经变成一次又一次的对社会公共资源和利益不断的洗牌和分割。
最初艺术区的建设在规划、建设、销售(一次收取的是多少年的租金)等,完全没有合法的地方,投资商、政府官员(那些多次考察鼓吹的官员)心里完全知道,这是违法的项目,但是,在我们这个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的社会和国度,既得利益的分配从来是最重要的。
艺术家们的讨论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网上发泄,对于解决问题是毫无用处的。
实际上,解决的根本之道是需要在这个政治文化、社会背景、商业伦理的环境下寻找到合适的道路。
作为从事文化产业的投资人,必须要懂得遵守和玩弄这个不成熟的社会体制和法律体系;这是每一成功商人都在选择的商业路径。
作为艺术家,不能因为是搞艺术的,就可以一脸无辜,你们完全可以在选择和付钱之前,向专业人士咨询请教,但是你们没有,所以,当风险出现的时候,你们必须要自己承受。
艺术家们可以艺术和思想对强权和不公正对抗,但是,现实的抗衡只是无意义的交缠。开发商、政府会有无数的流氓策略对付你们,仅仅是时间,他们拥有的,就比你们奢侈的多。
可能大家会认为宋庄会是最后一块净土,实际上,猪还不肥的时候,圈还是要的。随着宋庄商业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壮大,会有同样的艺术家“被迁徙”着。
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写照和真实。没有人。没有官员回来拯救艺术,只有我们艺术家自己,但是,在中国这个国度,一向是“斗争要讲策略”。
那些被拆迁的艺术区和艺术家们,在拆迁的时候如何维护和确保你们的利益和劳动果实和草产不受损失,一样是需要斗争手段的,但是,你们不懂的,也不会去咨询,因为你们的自我意识已经遮盖了你们应有的智慧。
在你们再一次选择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了,和项目有关和最重要的是土地证和规划,这有这样2个才是最基本的法律要件。
与其说投资商忽悠你们,政府官员糊弄你们,不如你们自己反省自己社会经验的缺乏。
即便是遇见了一个支持艺术产业的政府,一些懂得爱惜艺术家的官员,但也不是保证每一个艺术家都获得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