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体摄影在温州逐渐“升温”,并由此派生出一些商业行为。外界对此颇有争议,人体摄影裹着一层神秘面纱。我市人体摄影现状到底如何?拍摄者究竟抱着怎样的心理?社会各界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人体摄影,通常指一些摄影爱好者聘请人体模特进行室内或野外创作,分摄影学会等组织举办和部分摄影爱好者自行举办两种。温州兴起人体摄影活动将近10年,但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较为保守,较少有人知晓。
从2006年到2008年,我市人像摄影学会与香港《人体摄影》杂志社联合举办了3届人体摄影创作活动,参与者共有200多人。作为活动组织者之一,温州市人像摄影学会主席、国家特一级摄影技师林其勉说,今后何时举办活动还要“等等看”。
野外创作遭遇农民抗议
林其勉是温州知名摄影家,从业30年来,有上千幅作品入选国内外各类影展、影赛并获奖,但对外公开发表的人体摄影作品却寥寥无几。他说,个人对此还比较保守。
采访中,林其勉拿出一本《人体艺术摄影》画册,里面有51幅人体模特全裸作品。从2006年到2008年,我市人像摄影学会与香港《人体摄影》杂志社联合举办了3届人体摄影创作活动。2009年,该学会从200多名摄影者提交的3000余幅作品中,筛选出一批优秀作品,由香港方面集结出版,大陆不公开发行。
我市人像摄影学会共有360多名会员,由一批照相馆专业摄影师以及部分业余摄影爱好者(至少两幅人像作品曾入选市级摄影展)组成。2006年夏天,在一些会员的要求下,该学会出面联合香港《人体摄影》杂志社,在永嘉楠溪江景区举办首届人体摄影创作活动,此后又举办了两届。
人体模特均来自香港,由香港方面负责聘请及保安工作,每人出场费1万元,拍摄时间一般为1天,每次活动一般邀请2名女模特。林其勉说,与香港方面合作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而且相对来说对方操作流程比较规范。
拍摄前,每人按规定分别与模特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大致为,摄影者所拍照片不得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刊物、广告,不能上网,只可在摄影刊物上和个人画刊上发表及艺术用途的参展参赛,否则被摄者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思想情操高尚的人看来,宇宙万物和大自然中最美的是人的形体。”林其勉说,人体摄影正是以人体来表达艺术家的思想和情感,使越来越多的人领悟人体美内涵的一种视觉艺术。
但不少人认为,艺术与色情往往只有一步之遥,有人称人体摄影就是以艺术的名义从事色情活动。2008年,该学会在永嘉某景区组织人体摄影创作活动时,曾遭到当地一些农民的抗议。
林其勉记得,当时40多名会员拍摄完毕,集体坐大巴打算回市区时,景区附近的村庄有六七名老人闻讯赶来拦截车辆,声称村里被女人弄得不净,要给个说法。后来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努力下,众人才得以解围。
这件事发生后,该学会至今没有组织人体摄影创作活动。“香港方面经常打电话过来询问,我都说再等等看。”林其勉说,外地有些模特公司或经纪人也经常来电要求合作,他一概予以婉拒。
林其勉说,人体摄影佳作最起码是“裸而不淫”,犹如油画里的裸女,雅洁脱俗。对于《人体艺术摄影》画册里的作品,他认为上乘作品并不多,这与大部分拍摄者系初拍有关,人体摄影需要一个认识、熟悉的过程。
一名曾参加过人体摄影活动的会员说,人体其实是很难拍的,对技术、模特表现、环境等要求都很高,尤其对业余发烧友来说更难。由于模特身体只是一个创作元素,或者说是道具,摄影师需要添加别的元素,比如通过周边环境再将其加工成艺术作品。如果只是简单记录模特的美丽身体,稍不留神就会拍成不雅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