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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交易成逃税重灾区
作者:郑洁    来源:《北京商报》    日期:2011-04-11

拍卖行:天价成交的税务转嫁

2007年,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一出,所有有合法经营牌照的拍卖公司都依新规做了调整,选择跟卖家分摊个税或者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做法。

该《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凭合法凭证扣除)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藏家普遍关心的“如何来确定收藏品的原价值从而确定实际收益”,《通知》规定,通过祖传收藏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通过赠送取得的,财产所得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而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艺术品纳个税以来,拍卖行在拍品征集时难度和成本确实大大增加。起征所得税有可能导致部分藏家采取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艺术品交易,而不是送拍,并且他们可通过相关财务渠道来规避税费,或者要求拍卖行从佣金里面做出让步,也有和拍卖行联手提高拍卖底价,或者通过“假成交”做高行情的,待行情到高点再出手。“达到天价成交,交税亏掉的也赚回来了。羊毛出在了羊(下一个买家)身上。”而就拍卖行本身的营业税来说,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拍卖行并不是旱涝保收的经营性企业,拍品成交也存在不可控性,目前国家对其征收3%的营业税,这一税率相当之低。

国外机构:中国是税务避风港

号称中国当代艺术品最坚定收藏者的尤伦斯夫妇,近几年的抛售行为,似乎在演绎着一场外资机构对中国艺术品的套现过程。

尤伦斯是收藏中国当代艺术数量最多、最重要的国外藏家,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至今,他收藏的中国艺术品将近2000件,其中80%为当代艺术作品。中国当代艺术“F4”(对张晓刚、岳敏君、王广义、方力钧四位中国当代艺术家的戏称)等今天已经是“蓝筹艺术家”的大牌们,尤伦斯都是他们最初的买家之一,也是他们作品的重要推手之一。前几年,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开业,一直以高端的收藏、专业的态度和非营利性机构的理念令业界感叹。然而2009年,尤伦斯夫妇开始委托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拍卖其珍藏的中国艺术品,时隔两年余,今年4月3日举办的香港苏富比春季拍卖会上又举行了名为“尤伦斯当代艺术收藏”的拍卖专场,其间推出了106件中国当代艺术品。业界估计,尤伦斯3年内在中国拍卖市场套现超9.5亿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尤伦斯从中的获利是相当丰厚的,目前中国对艺术品交易征收的税率较低,在中国交易远比在英美交易值得多。

专家点评

应建立艺术品交易登记制度

“其实艺术品交易中的个税登记目前是盲区。”北大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喻文益说道,除去上拍的大型珍贵文物,一般性艺术品目前的买卖方式通常是线下买卖,首先作品分不清真假不说,通常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与此类型相同的还有版权或某些创意性作品的交易。

“在这方面,国家真应该确立一个标准,比如艺术品,设定多少万元级的艺术品必须登记过户,卖方也应缴纳个税。”喻文益认为,即使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也是有益的,艺术品除了要讲究收藏上的传承有序外,在金融体系上也应寻求传承有序。他进一步说道,在国际上,艺术品交易通常都有金融机构的屡次纪录,因而其艺术真假、市场价格通常都比较明晰。

近日,国际权威机构发布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艺术品拍卖交易第一大国。但知名收藏家马未都谈到,目前中国对于艺术品交易还是按照服务业的标准制订税率,国家并没有把艺术品交易当成经济命脉,目前艺术品纳税的现状与中国成为艺术品拍卖市场“老大”的地位是相去甚远的。

6%

中国画廊目前经营实行包税制,每年按营业收入的6%进行定额纳税。

7%

德国画廊的营业税税率是7%,低于销售其他类别商品的税率。

20%

中国个税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凭合法凭证扣除)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40%

英国有遗产税,税率为40%,艺术品作为遗产是要征税的。但是如果艺术品不出卖,而是继续保留并且向公众展示,可以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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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艺术品交易,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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