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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究竟谁说了算——中国艺术品市场四问
作者:    来源:《光明日报》    日期:2010-07-02

“亿元时代”,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个标记性话题。

6月初,业内广泛关注的保利春拍相继诞生3件亿元中国书画藏品。北宋书法家黄庭坚的书法长卷《砥柱铭》更以4.368亿元成交,创下中国艺术品拍卖价国际纪录。

从去年以来,中国艺术品已经在国内外拍卖市场陆续诞生了13件亿元藏品。在资本驱动、利润诱引和前景利好之下,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不断提速,以跃进方式进入欢宴式的亢奋与繁荣。

这一景象,褒而乐见者认为伴随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影响力的扩大,中国艺术品市场必然扬眉吐气而欣欣向荣;贬而疑虑者认为当前市场的亢奋夹杂着弊端与浮躁,“速成”的繁荣因规则与标准的迷失,必将经历调整、理顺、夯实,逐步走向成熟、理性的健康发展之路。

拍价飙升,市场是否虚热?

亿元曾是人们对艺术品估值的一个心理门槛,跨越之后,便屡创新高,去年至今,拍卖市场共产生了13件单价过亿的艺术品。上世纪90年代日本艺术拍卖史上也曾是“天价”频现,一波接一波的浪潮冲晕了投资者的头脑。但随着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价值连城”的收藏品也开始“打折”,银行里用于抵债的书画作品堆积如山,其价格只相当于原价格的1/5左右。如今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的活跃,井喷式的价格猛增让很多人担心继股市、楼市之后,热钱流入艺术品市场催生大量泡沫。

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旭:《砥柱铭》作为一件国宝级的回流作品,其艺术价值是无可估量的。一幅毕加索油画的售价高达一亿美元,相较而言《砥柱铭》有着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这个价格不能算是天价。它不仅是国内藏家实力增强的体现,也反映了我国民族文化保护意识的增强。我们不能仅关心艺术品价格涨跌带来的市场效应,艺术品本身的文化价值应是关注的重点。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艺术市场分析中心主任赵力:所有市场增长过程中都会出现泡沫。我们要分析价格形成过程中是否有人为炒作因素,价格是否和价值严重背离。中国艺术品市场历经了十多年的发展和培育,今天的价格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全球规律性的投资项目主要有三个:有价证券、不动产和艺术品。其中,艺术品投资回报率居首。但高投入预示着高风险,对于普通收藏者而言,掌握艺术品投资规律,择时而动,量力而行,切忌盲目跟风,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假拍拍假,如何管理规范?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过程中存在着拍假和假拍问题。吴冠中的油画《池塘》,是一个持续多年的“悬案”,其中折射出中国拍卖市场的乱象,至今无法化解。2005年苏敏罗在拍卖会上以253万元购得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这幅画被吴冠中本人鉴定为“伪作”。《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前被告方刊印了业务规则,已作出免责声明。原告方认为,拍卖公司不能享有《拍卖法》规定之“不保真”的免责条款的权利。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艺术品是特殊的商品,它在收藏和流通过程中历经很多环节,有改变性状的可能。拍卖公司声明自己不保真,这个态度是诚实的。有上百年历史的国际知名的大拍卖公司苏富比和佳士得在拍卖图录中也是声明不保真的,这对于海外人士来说已经是常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拍卖法对于保护拍卖人合法权益,促进拍卖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该免责条款存在的弊端,即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个别拍卖公司,在明知拍卖标的物为赝品时仍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利用免责条款逃避法律责任。因此,此条款应当修改和完善,给买受人相应的权力保障,给买家一定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可无条件退货,以遏制“拍假”。

关键字:艺术品市场,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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