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评论 > 市场解读 > 艺术品股票不能一拥而上
艺术品股票不能一拥而上
作者:牟建平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1-03-25

3月16日,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第一批挂牌上市的艺术品股票《黄河咆哮》以17.16元收盘,以600万份额计算,总市值达1.0296亿元!然而在第二天开市前,接到天津市政府监督部门通知,被勒令实行特别停牌。

其实,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首批挂牌产品的非理性炒作早已遭到专业人士的普遍非议了,艺术品股票化的诸多弊端在这波人为炒作中已暴露无遗。艺术品是否适合股票化?如何抑制坐庄投机人为炒作?未来该如何进行调整?

先天不足,盘子太小

艺术品能否股票化?笔者认为,艺术品不能套用股票的模式,两者缺乏起码的共同点。艺术品不具备股票的投资特性,股票有净资产,有成长性,有市盈率,而这些艺术品统统都没有,艺术品只有它独特的艺术性、观赏性和市场价格。举例来说,中国石化的净资产是4.69元,当跌到净资产时,股民就会认为物有所值考虑买入。但《黄河咆哮》的净资产是多少,市盈率又是多少,哪一个人也不可能说出来。

把艺术品分割挂牌上市违背了艺术品收藏的特性。艺术品不可以虚拟收藏,它追求的是实实在在的真实“拥有”。艺术品股票的设计思路是“使普通的投资者都有机会拥有艺术品”,其实,艺术品自古以来就不是大众玩的,“人人拥有艺术品”本身就是误导,一个投资者买了某挂牌艺术品的若干分之一,但这件艺术品他拿得走吗?此外,艺术品股票化也混乱了艺术品的真实价格,人为造成了投资风险。艺术品的价格是由一级市场的画廊、古玩店和二级市场的拍卖公司主导的,并不是由文交所的成交价说了算的。《黄河咆哮》总市值超1亿元,然而其在画廊的价格依旧不过几十万元一幅,这种价格上的巨大倒挂和虚高所带来的风险恰恰是把艺术品当成股票炒的产物。

在股票市场,股票的上市流通盘几乎都在1亿元以上,有的甚至多达10亿元,而且发行价也不菲,这样超大的总市值规模就确保了没有几十亿元的资金是难以人为炒作的。而天津文交所600万份的超小盘很容易被社会上少量资金控盘,几千万元就可以“坐庄”,翻江倒海。

超小盘所带来的设计漏洞最终被事实所验证。天津文交所3月16日发布公告,点名警告两个投资账户。公告称:“投资人00007616和00047273于2011年3月10日至15日期间,采取大量且连续申报方式,造成20001(黄河咆哮)和20002(燕塞秋)股价异常波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属于异常交易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如仍有异常交易行为,将暂停或限制其交易。”“大量连续申报”就是“坐庄”行为,就是操纵股价行为。这两个被警告的投资账户实际上是采用“对敲”的方式连续买入和卖出,以达到操纵价格的目的。如果设计时份额足够大,坐庄的可能性就较小。可是白庚延的一幅山水画不可能上市认购前就值几千万元、上亿元,这实在是个矛盾。

价格背离,监管乏力

笔者认为,在开盘上市之初,《黄河咆哮》600万元的定价本身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上市之前,白庚延的一幅同样尺幅的山水画作品很难超过五六十万元,按600万份额计算,每份额不过0.1元;而认购价为1元,从艺术品收藏的角度已经溢价了10倍,每个人在认购时就亏损了90%。现在炒到停牌前的17.16元,就更大大远离了市场行情,溢价达上百倍之多,已是一种疯狂的“博傻”游戏了。现在拍场上只有徐悲鸿、张大千、李可染这三位一流的近现代书画大师才有这等价位行情,而且还是《巴人汲水图》、《爱痕湖》、《长征》这样的巨幅名作!

显然,对于艺术品股票的监管,目前存在监管机构主体是否恰当、监管手段缺乏、异动标准模糊等问题。首先,对于“艺术品股票化”这么一个新生事物,监管方是否知道股价涨到多少是合理正常的,多少是投机炒作的?判定的标准是什么?其次,到底谁来监管?是文化部门,还是金融部门?

据天津文交所市场部负责人王命达透露,作为天津市金融创新改革20项重点工程,文交所受天津市政府金融办监管,每天向其汇报交易情况。而天津市政府金融办表示,对文交所的监管还在进一步探索中。显然,对艺术品股票如何监管,金融办也缺乏有效的手段。艺术品交易价格异动了,处罚的手段是什么,是否有效,现在完全看不到。唯一的手段好像就是“停牌”,而就目前看,停牌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炒作的现象难以抑制。由于无法控制艺术品股票疯涨,3月9日,天津文交所规定,自3月10日起调整开户条件,将原开户所需的5万元调整为50万元。然而,这种提高门槛的办法依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投机炒作的发生,只是提高了散户的开户成本而已。

此外,天津文交所的股东构成也大成问题,它的股东是房地产开发商,笔者以为,既然是搞艺术品金融化,文交所的股东构成就应尽可能多地由地方文化部门、拍卖公司或古玩城等从事艺术品相关交易的主管与经营机构来参与,充分发挥它们在这个领域的经验。

应控制规模,限量试点

在国内深圳、天津等成立文交所之后,各地纷纷仿效,大有雨后春笋之势,近闻郑州等地也要成立。笔者认为,文交所这种新的业态和模式应本着“试点少,慢推广”的原则,不适合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尤其应防止全国出现一窝蜂成立文交所的现象。在天津文交所出问题后,在全国应暂停成立新的文交所。已成立的,应调整其挂牌产品的内容和盘子规模,严控产品上市标准,特别是科学评估开盘价格,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庄家投机炒作的事件再度发生。

在文交所的规模上,国内股票交易所的设置可以说是个良好的参照和榜样。国内股票交易所自1990年算起成立有21年了,但目前也仅有上海和深圳两家交易所,并没有在全国各地推广,这是由金融工具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从监管上也更好把握一些。文交所本身同股票交易所一样,也是金融投资工具,难道就可以无限制地遍地开花吗?显然,当前国内这种各地纷纷要成立文交所的态势是违背了艺术品股票化、金融化所带来的风险巨大的固有属性,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如果任由其盲目发展无限扩大下去,一定将自食其果。

关键字:艺术品股票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用户名
验 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