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所敬畏说创新 人总是应当知所敬畏的,孔夫子的“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固然不必照搬,然而,“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总是有些道理的。经济建设遭遇挫折,教会了人们敬畏规律;汶川地震损失惨重,教会了人们敬畏自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如果总是“天不怕、地不怕”,往往会干出一些鲁莽灭裂之事。
对于文化也应当敬畏么?
历代文人对文化的作用都曾高度评价。晋代文人陆机在谈到“文之为用”时说:“恢万里而无阂,通亿载而为津。”南朝学者刘勰称:“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文化”一词亦取“文治与教化”之义。在中国古代,通常将文武之道作为治国理政之双翼。文化之功用,作为个人,文化是其气质品格之反映;作为民族,文化乃其精神风貌之体现;作为国家,文化则是不可或缺的“软实力”。文化是一个民族繁衍生息的基因密码,也是一个民族演化进步的精神旗帜。从蒙昧、野蛮到文明,文化体现了从猿到人所经历的漫长进化历程,同时标识了不同民族发展进步的历史路径。
德国学者称,文化是活着的文明,文明是死去的文化。不论过去式或进行式,文化都是人类对于自然与自身进行探索和认识的创造性成果。没有对既有文化的敬畏与尊重,就不会有现有文化的存在与繁荣;没有对既有文化的敬畏与尊重,就没有当代文化的创新与发展。事实也是如此,文化作为人类创造物的积淀与结晶,在不同的时空中,仍然放射出历史与时代的毫光,比如,“以人为本”起源于《尚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和谐”思想滥觞于《国语》“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实事求是”则见于《汉书》“修学好古,实事求是”。这些形成于2000多年前的文化遗产,不是至今仍在陶冶人心、润泽社会、导引政事么?对于这些超越时空、贯通古今、博大精深的文化结晶,作为受益者的今人,景仰之、推崇之、敬畏之,不是事所必至,理固当然吗?
在社会转型阶段,思潮的激荡,文化的递嬗,观念的变迁,必不可免,在对既有文化不断的质疑、反诘声中,人们对于文化失去了敬畏,文化本身失去了尊严。在中国历史上,对于文化的摧残与破坏,主要来自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其根本原因,当然是由于人们缺乏对于文化的敬畏与尊重,而其极致则是历代执政者对于文化的仇视与偏见。如今,搞市场经济了,文化成为能够换钱的好东西。没人关心文化的品位与价值,似乎能否换钱、能否赚钱,成了衡量文化是否有用的唯一标尺。为了换钱与赚钱,经济必然将文化视为婢女,或浓妆艳抹,或改头换面,或假冒伪劣,或“恶搞”“戏说”。在经营城市的名义下,舟山的“定海古城”、济南的“车站钟楼”,在推土机下,统统夷为平地,百年文物,毁于一旦,怎不令人叹息;在开发旅游的名义下,争相吃祖宗,大造假文物,造像、造庙、造街、造城,行礼如仪,公祭成风,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俗不可耐,沦为笑柄。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下,节会泛滥(什么辣椒文化节、豆腐文化节),文化流俗(什么烧鸡文化,什么榨菜文化),堂而皇之,竞登堂奥。面对此类行止,谈论“敬畏”,岂止对牛弹琴!
知所敬畏,再谈创新。如果伪文化、劣文化盛行,不仅谈不到创新与弘扬,反而败坏了文化的令名与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