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视觉文化史上,摄影理论一直围绕着“摄影作为艺术”而展开。然而,摄影作为艺术的辩护是以屈从于传统艺术观念为代价的失败的辩护,对此,本雅明提出应将“摄影作为艺术”的思考方式转换为“艺术作为摄影”的思考方式。这一转换带来了摄影理论的革命性变革。本文从哲学、文化学、主从关系等三个方面阐述了“艺术作为摄影”的理论内涵。如何理解这一转换的真实内容,是理解摄影及其当代视觉文化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摄影与艺术、视觉文化、本雅明摄影理论
今天,当我们使用“摄影艺术”这一概念时,对“摄影”与“艺术”这两个词语所重新组合的新概念
并未感到抵牾冲突。在许多人眼里,将摄影与艺术融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似乎是一件简单自然的事情。摄影作为一门艺术,摄影艺术作为审美文化殿堂中的一个种类已取得了自足的合法性地位,摄影艺术已成为一个被人们广泛使用和接受的常识性概念。然而,摄影与艺术的关系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融洽自如。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现实上看,摄影与艺术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现在,当人们轻松自如地使用“摄影艺术”这一常识性的概念时,几乎早就将这两个概念之间曾经有过和正在有着的冲突紧张忽视或遗忘掉了。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这种忽视或遗忘究竟遮蔽了那些十分重要的东西,如果去除掉这些无意或有意的遮蔽,对我们理解摄影将意味着什么?对我们理解当代视觉文化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一、摄影作为艺术
从历史上看,摄影技术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艺术发生着激烈的冲突对抗。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文化工业批判分析的先驱者瓦尔特.本雅明在《摄影小史》中为我们描述了摄影在发明的早期阶段所遭遇的诽谤攻击,当时有人将摄影术形容为“恶魔的技艺”。本雅明指出这种愚昧的言辞充分体现了某些人平庸的艺术观,“这种艺术观排斥了任何技术的进步,这些人一旦面临具有煽动性的新技术的挑战,他们就感到穷途末路。”(1)面对种种抵抗的声音,摄影开始了漫长的辩护。这一辩护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摄影作为艺术”的辩护。
在摄影与艺术的对抗争执中,在“摄影作为艺术”是否可能的论辩中,逐渐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可概括为拒斥派,另一种观点可概括为辩护派。拒斥派坚守艺术的高贵神圣性,否认摄影具有艺术审美价值,将摄影视为鄙俗平庸之物。拒斥派以传统的艺术审美观念为阵地阻截摄影跻身于艺术殿堂的任何企图。概括地说,拒斥派主要从艺术创造性、艺术审美性和艺术身份合法性三个方面来反对摄影进入艺术领域,认为摄影不能作为一种艺术。面对来自传统艺术的种种贬抑和拒斥,摄影家和摄影理论家们开始了自我辩护的历程。这些辩护的努力所追求的目的就是要为摄影争得合法性的地位,以确立摄影在艺术领域的合法身份。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里,摄影界的主要论题几乎都是围绕着这一自我辩护而展开的。摄影家和摄影理论家针对传统艺术所提出的种种质疑进行了逐一的反驳。
摄影在与艺术的不断对抗争执中逐渐取得了胜利,获得了在艺术领地的合法地位。今天,虽然还会有人对摄影抱有偏见,认为摄影毕竟是一种较低一级的艺术,但将摄影作为一门艺术种类已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观念。在许多摄影理论中,我们看到摄影名正言顺地用一般艺术美学概念来阐释自身的艺术特征,如摄影具有创造性、审美性;摄影不仅能够再现客观世界,还能够表现主观情感世界等。然而,这种阐释却经常让我们有一种似是而非、难得要领的感觉 ,摄影自身的特性在这种泛艺术泛美学的概念里,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此种情状,我们不仅要问,摄影在这场争辩中果然获得胜利了吗?这一胜利的获得让摄影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这些代价的付出使摄影丧失了哪些十分重要的东西。从摄影理论的角度来说,这些追问对我们理解摄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雅明在摄影理论的经典著作《摄影小史》中指出:“尽管摄影理论家奋斗了近百年,来与这种拜物教的、完全反技术的艺术概念抗争,却丝毫没有结果。原因是他们只是在守旧艺术的法庭前为摄影家们辩护。”(2)因此,本雅明十分明确地表明了一个立场:“摄影作为艺术”,“这是十分危险的领域”。本雅明为什么说“摄影作为艺术”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领域呢?如果我们将“摄影作为艺术”转换为“摄影屈从于艺术”,摄影在此屈从过程中将自身沦为传统艺术观念的牺牲品,我们就能够理解本雅明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危险的领地。
人们或许要问,摄影不是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了吗?面对摄影的胜利,我们不得不说这不过是一场虚假的胜利,摄影在很长的时期里陶醉在这一胜利的假象之中。从表面上看,摄影在这场争辩中确实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这一胜利是以屈从于传统艺术观念为代价的。拒斥派与辩护派看似针锋相对、水火难容,但有一点却是完全一致的,即两者都是以传统的艺术观念为依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拒斥派以传统艺术观念为法理,认为创造性、审美性是艺术的本质特征,而摄影不过是机械的复制摹仿,因而不能成为艺术家族中的成员。辩护派同样以传统的艺术观念为依据来为自己辩护,认为摄影与其它艺术一样具有创造性、审美性,应该在艺术领地取得合法性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摄影的辩护是在承认拒斥派所固有的理念的前提下开始的辩护,摄影在不断地为自身辩护的过程中,似乎从来没有怀疑过拒斥派所持守的传统艺术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摄影作为艺术的辩护,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不利的位置,实际上这已经注定了摄影辩护必然失败的命运。之所以说摄影的胜利是一个虚假的胜利,就在于这一胜利是以屈从传统艺术观念,丧失自身独立价值为代价的胜利。令人遗憾的是,摄影尤其是摄影理论一直沉醉于这一胜利之中,使摄影一直少有能够进行自我阐释的能力,一直缺少具有自身特质的理论言说。摄影理论往往沦为传统艺术观念的一个蹩脚的注释。这种现象,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摄影的实践创作和理论表达。
为了摆脱摄影长期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困境,本雅明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将“摄影作为艺术”的思考方式转换为“艺术作为摄影”的思考方式。 本雅明在摄影理论奠基之作《摄影小史》中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把看待摄影的方式从‘摄影作为艺术’转换为‘艺术作为摄影’,那么强调的重点将完全改变。”“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辩论局限在关于‘摄影作为艺术’的美学争论上,而像‘艺术作为摄影’这些更有社会意义的论题,则很少有人关注。”(3)我们必须认识到,从“摄影作为艺术”转换为“艺术作为摄影”,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词上的置换游戏,这一转换将带来了摄影理论的革命性转换,同时它也必将给摄影实践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如何理解这一转换的内涵意义,是我们真正理解摄影及其当代视觉文化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