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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只存在”一次性“价值?
作者:张羽    来源:张羽博客    日期:2010-07-29

行为艺术的剩余价值

一般来说,行为艺术只存在“一次性”价值,也就是说只存在于“现场”。这一特性把行为艺术推到了“反体制、反商业”的位置,也把行为艺术有效的和其他艺术样式拉开的差异。但另一方面,也把行为艺术逼到了一个难以沟通和传播的死胡同,行为艺术的一次性价值的特性拒绝了很多现实的操作,包括兑换为金钱的可能。是好事?是坏事?

本文更愿意谈谈行为艺术特有的一次性意义的坏处。一、行为艺术的一次性价值捍卫了艺术的独立性的同时,也把自己变成了一次性消费的竹筷,迅速生效也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二、因为一次性的速朽性,使得行为艺术的意义很难进入学术系统进行严肃的反复探讨,更多的是在各种传闻中变成不可理喻之物,丧失更普遍的沟通价值。三、图片、影像等遗留物非但无法做到还原现场,甚至只会削弱现场的意义。四、因为一次性现场的不可复制,使得行为艺术及其遗留物难以进入商业系统,因为行为艺术无法将自身商品化。

行为艺术家谈商业仿佛是个道德大忌,但正是这个拔高的道德姿态残害了行为艺术家的日常生活。这一点上,我是唾弃这种道德范式的。我坚信一个东西,也是安兰德提出的观点——靠自己劳动发财是伟大的道德,艺术家也不例外,当然行为艺术家也不例外。

行为艺术真的只具备“一次性”价值吗?其实不然,行为艺术是一个比任何艺术样式都更有“价值弹性”的玩意,下面我们将仔细清理出行为艺术的立体价值结构,大家会发现,原来行为艺术不是一次性的,它埋葬着尚未挖掘的无穷宝藏。行为艺术存在一个价值链条,如果把第一现场视为元价值的话,行为艺术还存在现场之外的次生价值、再生价值、衍生价值等。

我统称为“行为艺术的剩余价值”。

一、行为艺术的次生价值

次生价值也就是以往习惯上称之为行为艺术遗留物的价值,包含图片、录像、文字、道具等。之所以把它们列为次生价值,是因为它们都是元价值(第一现场)的直接连带产物,它们从属与现场元价值,但弱于现场价值,更多的是作为文献的价值和意义,很难具备再展示再塑造的价值。

二、行为艺术的再生价值

另一条线索是行为艺术的再生价值,所谓再生,就是再生产的价值,有别与次生价值的从属性。再生价值其实也是种再造价值,在现场元价值基础上,我们可以挖掘出很多可以再创造的元素(思想或形式),例如行为摄影、行为绘画、行为电影、行为多媒介、行为广告等。这些方式具有元价值基础,但又具有自身创作的独立性。,可以脱离现场价值的依附独立存在。对这一价值点的挖掘和认知在艺术史上尚处于模糊状态,大多没意识到行为艺术在现场之外,在遗留物之外,还可以再造。

三、行为艺术的衍生价值

关于衍生艺术品,现在的艺术圈谈论得比较多,但大多停留在一些展览促销工艺品范畴,大多没有什么独特的创意之处。其实,衍生艺术品的创意空间和营销空间非常开阔,远不止是做点小型工艺品那么单调简单。在其他艺术样式的衍生工艺品越来越多的时代,行为艺术似乎在这块落伍了,事实上,行为艺术一旦与商业营销和广告结合,会爆发出很多精彩的创意,也可以产生很多新奇的衍生艺术品。

这些行为艺术的剩余价值的确存在,只是我们都没有去认真对待过。也许,这些剩余价值正是行为艺术突破自身瓶颈的必经之途,也是重新激活艺术史的重要契机,更是公众需要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

2010.7.28
张羽写于成都【志怪斋】

关键字:张羽,行为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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