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文化美学的思考
美学领域中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分支,那就是比较美学(comparative aesthetics)。相对于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比较语言学(comparative linguistics)和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 religion studies)来说,比较美学显得很不起眼。但是,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比较美学变得兴旺起来。不过,这时的比较美学已经发展为超文化美学(transcultural aesthetics,又译为跨文化美学)。一般说来,超文化宗教学、超文化语言学、超文化文学是难以设想的,因为宗教、语言以及受语言限制的文学受到文化的束缚根深蒂固。之所以出现超文化美学,因为在美的问题上受到的文化束缚相对较小,形成共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进一步说,审美共识可以为语言、文学、道德、宗教等其他领域中的共识提供基础。
在解释审美共识的时候,超文化美学家喜欢从进化心理学、脑神经科学、认识论等方面来寻求理论支持。在一些超文化美学家看来,人类的审美共识具有遗传学上的基础。人类对美的偏爱在二百万年前的更新世(Pleistocene)时期就已经形成,有关信息保存在人类遗传基因之中。人类之所以偏爱东非草原景观,原因在于人类最初是在东非大草原上由类人猿进化为人的,人类对美的偏爱受到当时生存环境的影响。
除了这种依据进化论的解释之外,还有依据民意测验的解释。上面提到的科马和梅拉米德的系列绘画项目“人民的选择”,就是建立在民意测验的基础上。此外,这种民意测验方式还被广泛运用于有关景观的审美价值的评定之中。比如,一些景观设计师将景观拍成照片,让公众根据照片给景观评分,最后通过统计得到不同景观类型的审美价值的平均值。得分高的景观审美价值高,得分低的景观审美价值低。
进化论与民意测验,是从质和量两个不同的方面来解释审美共识。进化论的解释,旨在从质上寻找审美共识的根源;民意测验的解释,旨在从量上寻找审美共识的证据。将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考虑,就能够给审美共识以充分的解释。总之,超文化美学对美的普遍性的认可以及对审美共识的根源的科学探讨,对于美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美学研究的对象更明确了。如果美具有普遍性的话,暂且不论造成这种普遍性的原因为何,至少可以将美学学科安心地确立在对美的研究上。事实上,从古希腊开始,美就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只是在18世纪现代美学确立的时候,由于对美的普遍性产生了怀疑,美学家们才避免将美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而选取像趣味、想象、感性认识、审美经验等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
其次,美学研究可以变得相对更客观。如果美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现象,美学研究就可以对美的现象进行分类研究,而暂且撇开对这种现象的评价问题。以往的美学研究,容易将分类与评价混在一起,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按照以往美学的一般看法,美通常被认为是好的、令人愉悦的、值得肯定的,这样就容易反过来将人们认为是好的、令人愉悦的、值得肯定的东西视为美的,从而影响到对美的现象的客观研究,而且限制了美学研究的范围。比如,在近来有关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争论中,就凸现了将分类与价值混淆起来的美学的缺陷。一些人不赞同日常生活审美化,就主张美学不应该研究它。但是,如果我们将日常生活审美化视为一种美的现象,而不包含我们对它的评价,对它进行研究就无可厚非。让我再举一个相关的例子来加以说明。艺术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好东西。如果这样的话,就会局限艺术研究的范围,将那些有可能不太好而本身是艺术的东西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我们首先应该在分类意义上将艺术与非艺术区别开来,然后再在艺术的范围之内进行价值判断;而不是依据我们的价值判断去做艺术的分类,因为这样就无法避免研究中的主观因素。
再次,当美学摆脱了因为价值判断而导致的局限时,它就可以将研究范围开放到广大的生活领域,比如,研究美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成为审美经济学,研究美对政治活动的影响可以成为审美政治学。这里的研究只是分析,价值判断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既可以赞同,也可以反对。
最后,具有普遍性的美,可以为建立适合全球化时代的新文化提供基础。冷战结束后,文明冲突取代了意识形态冲突,不同的文化并没有因为交往的便利而走向融合,相反为了维持文化身份而不断强化各自的独特性。如果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美的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有可能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全人类共享的新文化。只有这种弱化文化背景的新文化,才能适应全球化时代的要求。美学研究,可以在促进这种新文化建设上做出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