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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读(解)的“行为”
——二十年多年行为艺术现象和背景
作者:张海涛    来源:品博艺术网    日期:2010-12-08

对敏感的误读

多年来中国的行为艺术节几度辗转各地多次被禁止或警告,不允许“色情、政治、暴力”敏感题材。2001年4月文化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以“艺术”为名义的表演或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的不良现象。《通知》指出:近些年来一些地区极少数人打着“艺术”的幌子,在公共场所以自虐和虐待动物、展示人类及动物尸体等形式表演和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并通过非法管道传播。这些罪恶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净化文化环境,清除文化垃圾,特发布此《通知》。《通知》还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

我曾经写了一篇一直没有发表过的文章:“宋庄”不等于“宋江”,说明我们不是为了造反,也谈不上什么招安,因为行为艺术展出作品都是独立性作品,不受意识形态和商业的干扰和转移;重要的给人们观念带来新的认识,独自表达情感和感受,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我们想说明一个问题,艺术家行为作品中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只是想改变现实中不完善的现象,从而使我们的生存环境更适于生活。艺术家与“宋江”所在的时代背景不同,最终实现的目标不同,我们不是为了政治报复,因此对现实社会只有好处。

至于敏感之二的话题:“色情”最争议的是裸体之争。我们去掉作品质量来讨论这个话题,国内行为艺术从90年代马六明、张洹、朱冥等人在自己家中实施裸体行为作品被抓,到近几年仍有艺术家被警察带走的现象。行为艺术“裸不裸”是一种语言问题,用裸体更多的是身体的体验借此表达一种态度和观念,艺术家根据作品表达需要来使用这个语言,而不是为了裸而裸,为了哗众取宠而哗众取宠。在实施中只要不以色情为目的也构不成情色的罪名。至于作品质量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理解能力和作品价值来判断。目前这方面有几个争议的焦点:1、公共场合裸体问题;2、艺术家身份认同问题和作品脉络;3、不同国家法律触及问题;4、由谁来制止和判断制止裸体行为;5、裸体的目的和意图。

作品中裸不裸体先抛开作品质量的前提下,每个国家的法律我们如何遵守(我们国家有个《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中说不允许公民在公共场合裸体)?这里的公民如果是艺术家或模特身份是否可以细化;“公共场合”也很难界定:画廊和偏远河边算不算是公共场合?如果观众自愿裸体而且为一个积极意义的作品能否变通;更重要的是由谁来制止裸体:是不懂艺术的警察,还是批评家。我们个人认为在展览场地和作品语境中可以变通规定,如西方艺术家裸遍世界:斯宾塞•图尼克作品在作品语境中不以色情为目的创作得到了很多国家的认同。另外现实合法化问题:有的国家在公共浴场可以裸体出了浴场不允许裸体,中国也可参考西方管理方式变通处理。由画廊场馆中艺术家身份不以色情为目的的情况下可以裸体行为,若在公共场合做展览可由专家界定判断,而非警察部门。而暴力的敏感也是一样在不宣扬、不伤害他人基础上自我体验。参见(《中国行为事件艺术的价值判断》一文)

对价值的误读

艺术批判的勇气固然重要,但是“没文化全凭胆大”的行为也容易成为某些艺术家哗众取宠的策略。故意乏味的触及敏感话题的情况很多,这样的艺术家把触及敏感作为一种炒作的时候,就失去了艺术表达的真诚和独立性,我们需要根据作品意图、语言表达经验、人品身份等综合因素判定其价值。不能一味推崇刺激和叛逆而失去人性,造成观众的误读。因为行为艺术不只是表面感官刺激的作品才是好作品。

我们也不能像前几年陈履生出版的《以艺术的名义》将艺术行为一棒子打死。从这次我们选作品过程中客观地发现西方艺术家的作品语言和触及的话题更多样化,作品语言表达很讲究些。然而整体来说国内作品触及生存的困惑更多,易造成作品的单一和概念化,对当下时代的新感受触及不够。行为艺术价值判断的不准确是造成作品误读的根本原因,我认为行为不是没有价值判断的规律,而是缺少深入判断的环境。行为价值判断要关心两个大问题:一、行为的语言,不同的媒介语言需要选择随之变化着道具、行为、表演、情境、互动性和行为之外的跨界(如与话剧、音乐、多媒体、绘画、装置的交融)。这里从语言表达引发的摆拍之争、风格化和符号化的争论、作品简洁与复杂、展览现场与非展览现场、直接与间接表达都是深化价值判断问题。我个人认为非展览现场和展览现场感不是判断的绝对问题,重要的是体验和怎样适合你感受的表达;摆拍行为则更适于摄影领域,图像的结果在那个领域更适合;而关注多元话题和焦点变化的艺术家并不是就是没脉络,在当代与现代古典的演变中一个艺术家话题的多变更有活力,避免了风格化和符号化的束缚;包括行为过程的简洁与复杂表达、直接与间接性都不会阻碍艺术的价值判断,更重要的艺术家把握表达的能力,我们不能以个人偏好的不负责判断,避免对其价值的误解。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感受的真诚与当代转换、个性与公共化判断。艺术不论历史、现在、未来和永恒话题都需以当代语境进行艺术转换,便是作品具有当代人的思索和公共性,而区别于其它时代。前一阵在《xx时报》发表了一篇“行为艺术死亡”的论调文章,其实也是个老话题,没有什么新鲜感:曾经当摄影出现时便有绘画死亡的论调;电脑出现便有摄影死亡的论调,这些绝对化的论调永远是一种炒作或具有意识形态的用意。任何一个媒介只要出现了,都不会死亡,因为它只是一个表达方式,可以用当下的语言和感受带给这一时代人新的思考;甚至语言和感受两者取一,加上文化的传承、强化和转换都可让艺术具有活力,任何已有的媒介都不会死亡,行为媒介之死也是对行为艺术的误读。

结语

二十多年来行为艺术经历了中国由朴素封闭步入全球化、信息化、商业化冲击的年代,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对行为艺术的观念的误读也应该慢慢的改变。正当行为艺术由2005年前的高潮走向低谷的时候,第十届0pen行为艺术节活跃了艺术圈,给受到了很多商业化影响的艺术家家带来了一些信心,06-07年的市场泡沫式冲击不代表行为之死。“行为艺术中国文献——1986-2009”展能在宋庄美术馆展出,也将突破目前国内美术馆尚未系统的、合法化为行为艺术展出的禁忌。这次展览不论质量怎样,只要展出一天就算成功,也借此改变这么多年来社会对行为艺术的误读和误解。

2010年10月7日与宋庄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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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张海涛,行为艺术,现象,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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