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象艺术与公众解读
回到抽象艺术的本体,我们没有超出历史定论的新鲜解读。但是,在我们的公众解读中的尴尬情形依然需要多层面多角度的阐释。再进一步讲,抽象艺术在社会公众面前的价值体现依然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与广阔的空间。如果说,在艺术本体上的研究最终不能与社会学意义上的研究相沟通,那么这种研究的价值就远远会脱水。
人们对抽象艺术一般会认为,由于其“曲高和寡”的纯粹性所决定,不能像具象艺术那样具有“应用价值”。事实上,虽然抽象艺术不能像具象艺术那样直接解读某事件或故事,但它的理念与本质却与人们的生活处处有关联。
我一直认为,有欣赏抽象艺术能力的人群,一定是真正具有审美能力的高素质人群。人们对具象艺术的观赏,即使他没有任何审美方面的教养,也可犹如看故事电影的一个片断一样猜度所述对象的因果关系,至少可以辨认是头驴还是一头马,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女人,哪怕是一只烂苹果,都有实体物作为观赏者的参照。假如,我们把凡高的自画像拿给一位从不接触艺术的人面前让他辨认,他可以不知道凡高是何许“物”,甚至可以不知道这是一张画,但他一定能辨认这是个长着红胡子的人。如果让他看塞尚的苹果静物,他既是会说:“阿,这些苹果怎么会长成这个样”,也不会认为这是小孩子的头。因为,现实客体形象的记忆,已成为人们欣赏、辨认的依据。站在纯粹抽象的作品面前这种参照没有了,人们依据什么对你的作品做出判断?
如果说艺术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产物,那么,抽象的艺术形式正是表述人们精神世界最直接的话语方式。 只是我们的公众在审美情趣、审美意识方面存在着屏蔽障碍,因此还不能或者说还不习惯阅读这种语言。在欧美的大部分城市或地区,抽象艺术从20世纪中叶开始就逐步被公众所接纳所欣赏,这几乎成为一种时尚。他们不再需要面对一件抽象的作品作故事性的讲解或情节性的描述,不再需要如博物馆的讲解员讲解《最后的晚餐》一样讲那些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如何如何,更不用讲画面人物或故事的出处和来源,只需要一种通过视觉到心灵的感应而完成的审美过程。而这时的西方,正如(法)米歇尔·瑟夫在他的《抽象派绘画史》一书中写道的一样:所有的艺术形式都无法抗拒地趋向于抽象艺术。“抽象艺术”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派别,也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含义广阔的运动。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自然现象,是一种普遍的语言。
可以说,抽象艺术的出现,不仅培养和改变了人们的观赏习惯,而且影响了人们对环境及生活各方面的审美自觉。一个有抽象审美自觉与品格的人,对环境的要求是苛刻的,是挑剔的,可能挑剔到那些跳入自己视线的各种景物与摆设。站在这样的基点上,我们可以联想到为什么公共环境的脏乱差总是不能彻底改变,这里除了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问题,一定与公众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审美习性有关。比如,某城区对一处景观或一件雕塑的确立,权力人与公众的心理暗示主要是它的象征性或纪念性,极少想到这些景物或雕塑与环境的关联性,他们对大小高低、粗细胖瘦、远近长短、色泽材质等等这些并不关心,因为这部分是抽象的,模糊的,感觉性的,很难用公众语言描述的。然而,这部分才是最具现代美学价值的。大家不能进入良好的抽象审美的自觉,也就不可能理想地安置自己良好的环境。一个没有对抽象美富有感觉的有钱人到市场购买自己装修房子的材料时,只知道买最贵的,不知道买最合适的。
我以为这种现象,从内在的因果关系去分析,是由于人们进入不了“美”的自身。既然人类能够把“美”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称为“美学”,也就意味着“美”是可以独立存在的。通常,美依附在某一客体而存在,而艺术家将其抽离出来组合成了画,这便是最直接最纯粹的抽象。大家都知道包豪斯的建筑设计风格,被普遍认为是最具现代特征的风格,对现代建筑中方方面面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然而,包豪斯风格的形成正是源于抽象绘画的理念,尤其是蒙德里安的创作理念。应该说,蒙德里安在抽象形式上的发现创造引导了建筑设计跨时代的革命乃至对环境设计的影响。可是公众为什么不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呢,甚至会以为蒙德里安的作品“不就是些窗户格子吗,没什么”。抽象艺术在公众面前的尴尬随处可见,这正是由于“美”这类的东西不像物质或钞票直接实用,也不像讲述故事那样逻辑线索明了清晰。其实,抽象美的价值是事物本质美的一种外在形式。而抽象的审美活动,应该是发生在生活中各个方面的最为普遍的视觉活动。但人们常常不能直接看到其间的价值而不以为然。
蒙德里安认为他的作品所表达的是“纯粹的现实。”他说:“在我们环境的直观现实中,实现的纯粹形式的表现,代替了艺术。”这正是对形式本质的根源性解读。当我们面对一位陌生人做出一些评价时,所依凭的根据是什么?不外乎是其人的相貌、姿态、肤色、身材等等此类所能看见的东西。我们把这些能看见的东西抽离出来,就是块、面、线、结构、色彩等质感。我们能看见并分辨这些的过程就是一种朴素的基本的审美过程。这些东西在一个凝固的空间里是纯粹抽象的,并不具有故事性,叙事性,没有动态,也没有内容,更不是一个完整的现实对象。俗话讲“人不可貌相”,就因为以貌取人是不完整的。一个完整的对象是要包括除了看得见的,还有眼睛看不见的许许多多内容。而抽象的形式是一种视觉的本质,而不是事物的整体。一位明星的大照片贴上街头,如果我们不知道其人其事其情感其背景,你所看到的一定是那些色彩、相貌、身段、线条此类。实际上,在这个瞬间,你的审美活动已进入了如蒙德里安的理念。我们面对一角风景、一座城市、包括一段音乐,一种情感,都有可能用这种单纯的方式做出视觉的表达。而这种单纯对于我们的视觉来讲,是最直观最现实的。就像一道单纯而抽象的数学公式,却孕育复杂深奥的现实问题。
米歇尔·瑟夫在他的《抽象派绘画史》一书中还这样写道:“抽象艺术就是艺术本身,是一种包含了最内在的本质的永恒的艺术。”以此论引伸来解读,抽象艺术就是艺术本体论的哲学专著,是视觉领域的“真理”,我们没有理由排斥它,没有理由不去接纳与理解抽象艺术,并使它进入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