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泛波普艺术的美学定性
泛波普艺术是泛哲学、泛美学指导下的一次艺术试验,它着重研究艺术与自然、环境(包括人文环境)、文化、美学的和谐关系,它超越了传统艺术美学的风格论,强调艺术的文化功能。泛波普艺术是文化学、美学、艺术学的有机合璧与贯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边缘性美学研究体系。它以泛审美思维为理论支点,以泛艺术为研究对象,以泛文化、泛美学与泛艺术、环境设计的关系为研究内容,是一门以功利性美学客体为研究对象的新型美学,也是一门融合了艺术美学、技术美学、环境美学等诸种分类美学的多维美学综合体系。它不仅要研究艺术的形式美,还要研究它的功能美、观念美。泛艺术美学是侧重研究环境、姊妹艺术与艺术本体之间的多维和谐关系的一种综合性功能主义美学。
三、泛波普艺术及其形态划分
(一)泛波普艺术的定位
泛波普艺术在内容和理念上以波普艺术与其他相邻艺术、物理环境、文化环境的和谐为目标,其艺术形式只是泛文化、泛审美内涵的一种符号隐喻和象征,它的艺术创作往往置于一个特定的整体环境空间,其主旨是为了建构具有泛文化之美的环境,它的审美评判尺度为是否具有泛美学价值,即泛波普艺术必须与它所处的环境空间和谐一致,并且能充分传达出强烈的文化理念。也就是说,泛波普艺术在某种程度上说,必须对文化环境有利,起码不能对文化环境产生破坏作用。泛波普艺术不是一个本体论命题,而是一个开放、变化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环境艺术,它只有在环境空间里,并和其它艺术景观相互映衬、比对、互融、共生,才能具有美学意义。泛波普雕塑与建筑艺术一般具有公众性特征。泛波普雕塑艺术、泛波普建筑艺术强调艺术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它成为协调人与环境、自然的空间关系的重要手段,具有审美与文化的双重效应:也就是说,一方面它必须具备一定审美形式,给人以审美感受与审美愉悦;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具有文化效应,即对环境和文化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有益于文化环境的良性发展。
泛波普艺术是一种具有综合性特点的新型艺术形式,它将具有独立表现力的艺术与由诸种因素联合构成的公共空间复合协调,合理地处理艺术表现与整体环境的关系。泛波普雕塑艺术与泛波普建筑艺术在创作中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1、泛波普艺术要有一个大整体观,即艺术作品与周围环境是一种和谐统一的并存关系。这种整体观是指包括艺术在内的总体环境及其诸种因素所形成的一体化。泛波普艺术追求场所环境中的艺术与景观之间特定的构成形式,是特定环境中的独特构想与造型。
2、泛波普雕塑艺术、建筑艺术的整体性包含了对设立位置的选择、内容形式、体量尺寸、色彩肌理以及周边自然环境、建筑造型和艺术的影响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它是周围自然环境、艺术环境和城市环境序列化的一个有机部分。
3、泛波普雕塑艺术、建筑艺术在城市的整体布局和艺术设置点的协调尚有多种多样的选择可能。但是,它要与城市的历史、文化以及建筑、街道的特色协调一致,也就是说泛波普艺术的创作、设置必然受到既定空间和诸多环境条件的限制。它应该恰当地配置和处理好城市象征性艺术、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性艺术和大型广场的装饰性艺术的区域范围划分和连接。在场所设立泛波普艺术应注意主从关系与重点把握,不可多层重复,应注意整体性与同一性。泛波普还应该充分包含和体现自然美学思想,追求物景协调、空间配置的自然和谐,不应将自然环境过度地“人工化”。
4、居于公共空间的泛波普雕塑艺术和建筑艺术应与公众的审美心态、艺术取向相一致,关注艺术的公共性,重视艺术与环境、大众的和谐与亲善。泛波普艺术作为一种公共艺术具有强烈的现代风尚,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突出时代特征。泛泛波普建筑艺术应该从大众认同与接纳的视角,注意与大众审美情趣的共鸣,具有公众参与的特性,在贴近大众喜好的前提下融入公众活动之中。
(二)泛波普艺术的形态划分
1、民俗波普、政治波普与商业波普
(1)在外来文化与中国本土文化情境的比照当中,中国泛波普绘画艺术集中体现在民俗波普、政治波普与商业波普三种文化符号的整合与嫁接上,这三种文化类型恰恰是当代中国泛波普艺术家最常用、最惯用、最喜欢用的三类中国符号。对民俗文化图像的使用主要是一些具有一定历史修养的波普艺术家那里,这种文化符号既有关于“文人”各种书法形态、文人山水画、假山石等,也有关于中国古典文化符码的,诸如古汉字、中国龙和凤、华表和石狮、武术造型、四大发明等;还有关于民间生活的,诸如京剧脸谱、唐装旗袍、绣花鞋、鼻烟壶等,都具有中国民俗学的意义。吕胜中、徐冰、蔡国强、展望等均可以看成是其中优秀的代表。
(2)政治波普
政治波普在20世纪60——70年代曾红极一时,而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以“艳俗艺术”(后波普)的形式再次形成一个强大的艺术流派。政治波普以“政治文化图像”符号主体,包括“文革符号”、毛泽东形象、毛主席语录、大字报、批斗场面、红卫兵形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形象、红五星造型、样板戏人物形象、绿军帽等。王广义、冷军、张晓刚、王易罡等都是重量级的艺术家。
(3)商业波普
以商业文化图像为主要内容和题材,包括都市街道、高楼大厦、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洗浴中心、三陪小姐、卡拉OK等各类社会场景和各类人物形象。魏光庆、钟飙、安宏等就是其中的范例。
2、场所波普雕塑与波普建筑雕塑
20世纪60—70年代,许多最低限雕塑的纪念性尺度,不可避免地引起一个给特定的空间或特定场所搞雕塑设计的概念。在场所雕塑中,严格地说,就是地点决定了作品的形式。从更普遍的意义上来说,为某一特定地点设立雕塑,其条件就要与之相适应,从而既能装饰该地点,又能突出、强调其特性。雕塑家奥登伯格说:“雕塑品的选择立足于它在某种程序上适合于地点的形状、条件及环境。”同时,奥登伯格还开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普遍兴起的建筑雕塑之先河。20世纪60年代,他设计的一些建筑物形如其名如:M-U-S-E-U-M(博物馆)、 P-O-L-I-C-E(警察局)等等,而且通过他的工作,他为自己的雕塑工程做出了精确的建筑复制品。
3、大地波普艺术
当美术馆的空间被当作建筑雕塑组织结构中的一个会话大家开始尝试在自然当中限定与重构自然的空间,以恢宏的尺度去建构大自然的视觉新秩序。“大地艺术”改变了雕塑只能“设置”和“摆放”的属性。当生态与环保被当作世界问题来激烈讨论时,人们已经意识到不可能长久地将人类困境转嫁给自然。“大地艺术”似乎可以理解为是力图挽救对自然的人为破坏的方式。大地艺术家因筹划“公共艺术空间”而跻身于景观设计行列的环境艺术家。由于其主题是对环境的关怀而且设计队伍均为多方面的专家合作,因而也被称为“生态艺术”。让艺术远离赞助商和人群,这在当时有重大的意义。“大地艺术”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重塑大自然的方式以及与大自然的诗意对话,为今天雕塑“重返大地”、塑造人类景观确立了一个积极的概念。“大地艺术”为新的艺术形式的崛起在观念和技术上做好了充分准备。
1968年10月,纽约的德万画廊推出了一个大地作品展览,展出的作品是由安德烈、海泽、莫里斯、奥尔登堡、奥本海姆、史密斯及其它一些艺术家们创作的,这等于是承认了一股新雕塑潮流——大地雕塑的合法地位。大地雕塑建立了与大自然的一种直接对话。大地雕塑作品常常是雕塑作品与大地的一种平等的交换。大地艺术家需要的是与外界的真实直接的对话。为达到这一目的,他们把真实的泥土和石头带进艺术画廊;而将艺术作品完全移出画廊,在自然环境的干预下创作对大地艺术家来说似乎更合乎逻辑。他们的基本目标是扩大艺术的界限——把艺术从画廊的买卖性商品体系中挣脱出来。大地艺术并不一定需要将数吨土石从一处搬到另一处,只要以某种独特的方式就地留下标记,便是创造了一件艺术品。
20世纪70年代最有影响的英国雕塑家理查德·朗对雕塑重新下了一个定义,这种定义显示出对大自然的崇拜色彩,它强调雕塑与自然的融合与对话,重视雕塑与自然的诗意综合与联想。从根本上说,大地艺术家似乎意在重申大自然及其力量的完整统一。大地艺术显然太富于哲理,较难为公众理解,因此它逐步开始向多方探索并加以改进。R·史密森、A·丹斯等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
4、城市公共波普雕塑
城市公共波普雕塑顾名思义就是指安置、摆放在城市中的公共雕塑。城市公共雕塑往往具有恢宏的体量,处于显眼的公共空间(如公园、广场),是城市公共艺术的一个总要组成部分,具有装饰、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也有的带有历史人文内涵,成为城市的标志或符号。城市公共雕塑是和架上雕塑相对应的称谓,从空间功能上说,它带有强烈的环境艺术特征。城市公共波普雕塑一般来说是指体量较大,坐落在城市的室外空间范围的雕塑作品,所以也被称为‘户外雕塑’,其产生及实施方式的主要目的是装饰城市空间和实现其审美效应,它的设计与制作应该考虑城市的独特个性和地域审美差异,也就是说城市公共雕塑必须与城市的历史、文脉、环境相互协调,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公共雕塑也被称为“环境雕塑”。
城市公共波普雕塑不仅仅局限于雕塑的本体概念,它必须合乎当代公共艺术在创造城市文化生态方面的要求。例如,城市公共波普雕塑应该与所在的城市具有一种文化或精神上的亲和性,实现作品与公众的一种对话、交流的互动关系,以突现城市公共雕塑主动介入、积极影响城市文化生态的属性。
城市公共波普雕塑作为为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雕塑艺术,一般是指专门为某个地点创作、设计的艺术品或者是对某个特定区域做整体的艺术设计,所以它对当代城市生活应有深刻的人文体验,在关注雕塑形式与风格的同时,更应重视公众的接受效应,使城市公共波普雕塑在社会时尚文化的建构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城市公共波普雕塑的社会价值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它的接受程度。广场、公园等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集中体现,雕塑家在这些地区设置城市公共雕塑时,要具有公共意识,应充分与公众的接受心理协调一致。城市公共波普雕塑的公共性不仅体现在作品所处的公共地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品的环境空间与公众的心理向度。当代城市公共波普雕塑的接受本质是精神、心理、文化的综合效应,因此城市公共波普雕塑的公共性便不是一个本体论命题,而是一个开放性的范畴。
总之,传统意义上的雕塑和建筑,通常是具象的,实现的是对审美的诉求;而包括现代装置在内的泛波普雕塑和建筑,往往体现着强烈的文化观念,而且并不以美感为主导。这个泛波普雕塑和建筑概念具有广博的包容性:具象与抽象、再现与表现、传统与现代、技术与观念、现实与虚拟……它们的冲突与整合同时也是一种基于多元、共生基础上的交流与对话。泛波普雕塑艺术和建筑艺术,体现的是当前雕塑艺术和建筑艺术的跨界性与多元性。
文化、科技和美学的拓展、跃进必然对波普艺术的观念、形式的变革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文化、科技和美学的发展不断促进波普艺术的创新与进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赋予波普艺术新的生命力,使波普艺术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同样,波普艺术也要体现社会现代科技的发展, 反映当代社会的最新变化。它将引领艺术走下“神坛”和“象牙塔”,走进大众与生活,这为实现艺术的民主性、公共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代,人们对艺术的功能性的关注越来越强烈,而人们对于艺术与大众的沟通和融合越来越重视,艺术的创作与欣赏已完全离不开大众的支持,实践证明,只有被大众接受的艺术才能最终实现它的社会价值与美学价值,这就是我们呼吁泛波普艺术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