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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其: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不怕别人骂
作者:朱其    来源:新浪收藏    日期:2011-07-05

6月23日下午2点,“范曾诉文汇报、郭庆祥侵害名誉权案一审判决研讨会”在北京举行。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曾就画家范曾诉郭庆祥及文汇报侵害名誉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这次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研讨会将围绕“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界限”主题进行,新浪收藏频道作为独家网络媒体支持全程报道。

艺术批评家独立策展人朱其参与研讨会,他认为真正伟大艺术家不怕别人骂,历史上很多艺术家前50年被人骂,后来50年进入辉煌的历史。不会有伟大艺术家作品被人骂成垃圾作品就卖不出去,你有什么好怕的。

第二个,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首先名誉分两种,一种法律保护一般公众核心道德尊严,除此还有一种公众荣誉。很多专家提到公众荣誉不构成法律保护的权力,而且在今天媒体社会公众荣誉完全是可以用资本操纵出来的,甚至你花几个亿的钱在五年到六年之内让各大媒体把你说成大事,这完全可以做到,这种公众荣誉应该受法律保护。艺术批评有两种:一种我用比较中性学术规范的词汇评价你的作品,我说你的社会价值不高,比较中性的。还有一种像鲁迅式用一种情绪化、口语化非规范的词汇,这个确实构成伤害,是某构成法律进入司法程序的伤害,这个有待商榷的。当有人把一个画家作品说成垃圾,确实应该构成伤害,不应该进入法律程序判决。

第二个事实性描述是否无中生有。范曾说没有流水线作画,郭庆祥说他有流水线作画。艺术界有些事情看到没有证据,有些事情普遍存在我们也没有证据。郭庆祥也说到在范曾家里看到范曾流水线作画,他没有证据,因为他没有带摄像机亲自拍下来。

还有对一些事情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的问题。艺术界大家喝酒的会骂人,这是否构成伤害,除非你连续说几年。郭庆祥说范曾画是垃圾就说一次,没有说几年。第二伤害结果给反对范曾造成痛苦,痛苦是否作为伤害的依据,痛苦是无法量化,到底痛苦什么程度,痛苦到自杀,或者痛苦到瘫痪中锋,一般痛苦即使构成伤害,一般痛苦也不应该对发许判决的依据。

总体上这个事情,郭庆祥是文艺批评的范畴,他支持这个观点技术细节没有证据,但是他亲身经历。第二他用鲁迅式言语比喻化词汇,这些构成侵权是有问题的。

最后朱其呼吁范曾先生度量大一点,不能连梁实秋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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