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中国书画家协会、中国艺术家协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一、评委会
大赛组委会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艺术第一”的宗旨,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二、征稿对象
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海内外书法家、画家、书画爱好者。
三、参赛项目
1、书法(含篆刻、硬笔) 2、美术(含中国画、油画、装饰画、工笔画、漫画、版画、剪纸、水彩画)。
四、作品尺幅及要求
1、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尺页除外),内容健康向上,尤欢迎自撰诗词及创作作品,篆书、草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勿需装裱。硬笔书法不超过四尺对开,篆刻作品6方印拓,需粘贴在40×60cm的印屏上,其中两方附边款。油画作品可先寄作品照片评选,篆刻、油画作品如入选后,需寄作品原件。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地址、邮编、电话。另附300字内个人简历一份。信封左下角注明“民族情”字样。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30元(作品件数不限),海外每件30美元。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以免丢失,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汇款人姓名、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以便统计。
2、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
六、待遇及作品归属
1、本次大赛设金奖50名,银奖150名,铜奖250名,全国拟入选作品450件,凡入选者具备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将从获奖作者中根据个人申请,聘请少量中国书画家协会理事等职。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及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获奖精品作品将集结成册《首届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精品作品集》。入编作者可按成本价自愿订购《作品集》。
2、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
七、截稿日期 2008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中旬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
八、收稿及汇款地点
1、大陆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门邮局3628信箱“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210036
电话025—86470852 82058472
传真025—86470852
E—mail:<A href="mailto:chinashjxh@163.com">chinashjxh@163.com
2、海外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大陆书画家请不要投稿此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加拿芬道20号加拿芬广场10字楼1006室中国书画家协会 传真:00852-36698323 Unit1006,10/F,CamarvonPlaza,20CarnarvonRoad,Tsimshatsui,Kowloon,HongKong.E-Fax:00852-36698323
九、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第二届 “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