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办单位: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书画院、北京神州博古书画院、北京华勤书画院、新华社新华书画院、内蒙古文史研究馆、兴安盟美术家协会、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乌兰浩特市集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承办单位:兴安盟兴安书画院
四、媒体支持:《人民日报·美术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中国书画报》、《中国书画家报》、《中国旅游报》、《西部时报》、《美术报》、《作家报》、《中国楹联报》、《书法报》、《书法导报》、《商务时报》。网络媒体(略)
五、大赛组委会名单:(最后定稿以姓氏笔画为序)
顾 问:一龟安瑛(韩国)、王学仲、孙轶青、王文桥、王明明、王德恭、毛水仙、马萧萧、龙葆洸(香港)、刘大为、刘治国、刘宝平、王子忠、孙志钧、李世英、杜希贤、吴休、连家生(澳门)、张冠哲、沈鹏、杨遇泰、杨鲁安、官布、岳志东、钟正川(马来西亚)、赵善灿(台湾)赵庆云、赵长青、贺成才、高华山(台湾)、梁振康(新加坡)、唐云来、靳尚谊、雷正民、廖静文
主 任:刘春良
副主任:丛建华
执行主任:武恩奇
副主任:刘洪国 涂柏生 吴 迪
秘书长:卢剑慧 房嘉荣 马庆生
总策划:若希桑布 李浪木(执行)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盟财政大楼802室
六、征稿范围:海内外书画家
七、征稿要求:1、作品要求高雅、健康的中国画和书法作品,谢绝敷衍、应酬、庸俗之作。2、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评审费,来稿一律不退(所有参赛作者,均寄发《中国书画家报》大赛专刊)。3、为防止邮寄时破损、丢失,请挂号寄发。4、作品无需装裱,篆书、草书需附释文。5、请用铅笔以楷书在作品背面写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详细地址。
八、评奖办法:为保证这次大赛的权威性,大赛组委会将聘请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次大赛设中国画、书法金奖各1名,资金10000元;银奖各2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00名,赠《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首届“兴安杯”全国书画大奖赛作品集》(世界文化艺术出版社)一册;所有获奖者颁发大赛特制获奖证书,聘为兴安书画院院士。《中国书画家报》、大赛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中国书画家报》将对获奖金奖、银奖及部分优秀奖作者开辟专版介绍。
九、征稿时间:自大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评奖时间:2008年1月下旬
十一、展出及颁奖:1、展出地点: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2、展出及颁奖时间:2008年3月中旬。3、展览及颁奖开幕式将邀请国家及地方领导、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领导剪彩颁奖。4、金奖、银奖及优秀奖代表将受邀赴乌兰浩特市参加颁奖典礼。
十二、来信投稿请寄:(137400)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兴安书画院“兴安杯”全国书画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盟财政大楼),收件人:刘洪国
热线电话:0482—8222933 8234504 8234541 8316000
传真电话:0482—8234541
《中国书画家报》监督电话:010-61562310
大赛官方网址:www.xashds.com(请登陆查阅大赛进程及相关信息)。
电子信箱:<A href="mailto:xashds@tom.com">xashds@tom.com
法律顾问:刘国富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兴安书画院“兴安杯”全国书画大奖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