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盛世尊荣·长春"长春市首届名楼、名盘、名景及我的家园摄影及建筑绘画大赛赛事6月28日启动。
本大赛报名事项如下:
①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8月1日
②联系方式:电话:0431-8279379982793789 联系人:宋小姐
③报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芙蓉路256号4楼
④报名采用实名制。
(2)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内容:①历史资料照片 ②建筑与景观 ③人与建筑 ④名景 ⑤名楼、名盘 ⑥我的家园
要求:①摄影:
A、以摄影及绘画爱好者为征集对象,不受职业、年龄限制。
B、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
C、摄影作品要求为7英寸照片,并附带电子光盘(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每幅作品的长边尺寸要求不低于25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组照(按1幅计)最多不超过6张,全景式接片要求不超过5×12英寸,彩色、黑白均可,参赛作品投送数量不限。在原创作品基础上允许适当后期暗房制作。
②绘画:
A、绘画作品种类不限,如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速写、色彩写生、手绘建筑设计效果图等。
B、国画尺寸不超过4尺整纸,其他画种长、宽均不超过1.5米,作品原件展览完毕后退还作者。
(3)作品征集规则
①参赛作品以长春名楼、名盘、名景及我的家园为主题,应集中反映春城良好的自然、人文环境,领略春城美景,体验春城日新月异的城市变化。参赛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应勇于创新,风格鲜明;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特征,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②所有入围的作品,《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系列活动组委会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作品展览、《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等不再另付稿酬。
③所有入围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④参赛作品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⑤参加本次活动比赛的选手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作品征集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⑥邮寄方式:为确保作品准确接收,建议使用EMS邮寄。所有获奖作品光盘《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系列活动组委会均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原文件。
⑦本次比赛获奖者等级奖不兼得,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
⑧参赛作者须同意入选作品结集《盛世尊荣·长春》画册的版权归《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系列活动组委会所有,并不再另付稿酬,并协议确认。
⑨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系列活动组委会。
(4)评选方式
①比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并定期公告。
②比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本届比赛各项获奖作品。
③评委会成员将由国内外资深视觉评论人和著名摄影家、画家等组成。
④获奖名单将在摄影绘画比赛结束时揭晓,并在<A href="http://www.dwvcw.com">www.dwvcw.com www.fafahu.com 公布;《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系列活动组委会将在颁奖晚会前以电邮或其它方式通知优秀奖以上获奖作者。
⑤本次比赛获奖选手将被吸纳成为长春摄影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会员。
⑥比赛评选过程及结果由长春市公证处公证。
(5)比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绘画比赛设置以下类别、等级奖项:
类别:①历史建筑再现奖 ②名楼、名盘再现奖 ③建筑与景观奖 ④人与建筑奖 ⑤名景奖 ⑥我的家园奖
等级奖项:
6项类别收藏奖(摄影绘画综合):各1幅2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①摄影
一等奖:1幅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5幅15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三等奖:15幅5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优秀奖:100幅100元获奖证书
贡献奖:10名1000元
②绘画
一等奖:1幅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二等奖:2幅15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三等奖:5幅500元奖杯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幅100元获奖证书
贡献奖:5名1000元
本次摄影绘画大赛的颁奖晚会将于2009年10月中旬在吉林电视台举办。随后,《盛世尊荣·长春》大型画册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