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山水之冠在蜀”,四川山川秀丽,拥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5·12”特大地震周年之后,为全面展现四川灾后重建,四川山水依然美丽。在国家文化部、四川省委和省政府的指导下,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与四川省文化厅紧密合作,把四川的自然山水与中国的人文山水画精神作为一个可持续的文化项目进行开发,共同组织此项活动。
大展由四部分组成:1、组委会在全国范围内提名著名画家50位创作100幅作品,举办学术邀请展;2、组织提名画家深入四川采风写生,作品100幅参加写生展;3、面向全国公开征稿,评选出入选作品100幅参加入选作品展。整个展览共展出作品300幅;4、邀请全国著名理论家举行“中国山水文化高峰论坛”。活动拟定于2009年10月28日在成都举办。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四川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四川博物院
三、协办单位:成都文殊坊、成都浓园国际艺术村
媒体支持单位:《美术》、《美术观察》、《中国书画》、《美术报》
四、展览、论坛组委会:
名誉主任:国家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文章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黄新初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黄彦蓉
主 任:国家文化部艺术司司长 董 伟
原中国国家画院院长 龙 瑞
四川省文化厅厅长 郑晓幸
中国国家画院院长 杨晓阳
副主任:程大利 王鲁湘 卢禹舜 胡继先 钱来忠 戴卫 范扬
秘书长:曾来德 范远泰
副秘书长:陈风新 刘传 曾祥庸 管苠棡
组委会委员:赵川荣 盛建武 魏学峰 唐明 邓涛 温世民 薛磊 刘海波
艺术委员会:龙 瑞 郑晓幸 周韶华 尚 辉 王鲁湘 程大利 黄格胜 卢禹舜 吕品田 钱来忠 戴卫 宋雨桂 彭先诚 薛豫川 赵卫 范 扬 曾来德 梅墨生 刘朴 魏学峰(排名不分先后)
五、评审委员会:由艺术委员会专家组成
六、展出日期:2009年10月 28日
七、展出地点:四川博物院
八、奖励:1、本展览将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给予适当奖金,由四川博物院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荣誉证书。(本展获奖名额由组委会视评选情况待定)。2、大展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提名、获奖、入选证书。3、画展将出版精美画册和山水文化高峰论坛文献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套。
九、作品征集:
1、面向全国征稿(含港、澳、台地区)。
2、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最新创作的山水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性、学术性强。
3、应征作品于8月26日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组委会提交8寸高清彩色照片参加初评,入围初评作品接组委会入围通知后寄送原作参加正式评选,作品尺寸高宽均不超过八尺整纸,统一格式为竖幅,不收超大超宽尺寸作品。送件照片、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笔名无效)、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4、特邀作品由大展组委会统一装裱,应征作品自行装裱成绫片,不收挂轴和画框。
5、本展览不收取作品参评费、退件费。
6、作品请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并用快递邮寄,以免遗失。
7、入选作品于9月内,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8、展出时间:2009年10月28日-11月18日
9、组委会办公室:四川博物院
10、联系人:谢丹 张帆 刘韵
联系电话:86 28 65521515
传真:86 28 65521509
11、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四川博物院 邮编:610071
收件人:张帆 刘韵
12、邮箱地址:zgssh2009@yahoo.com.cn
13、网址:www.SSHCHINA2009.com
十、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本展览结束两个月内将应征、入选作品退还作者。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本通知,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在本展网站上另行通知)
“中国山水画学术邀请展暨中国山水文化高峰论坛(四 川·成都)”展览组委会
2009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