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外籍考生报考</STRONG>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9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STRONG>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STRONG>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我院制定的专业复查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STRONG>
1、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2008年录取概况</STRONG>
地区 | 招生专业 | 录取人数 | 2008年录取分数</B> | |||
最高、最低分 |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 总成绩</B> | |||
北京 | 艺术设计 | 19 | 最高分 | 585 | 581 | 1136 |
最低分 | 532.5 | 448 | 988 | |||
造型艺术 | 5 | 最高分 | 580 | 568 | 1109.5 | |
最低分 | 530 | 428 | 968 | |||
艺术史论 | 1 | 最高分 | 576 | |||
最低分 | ||||||
外埠 | 艺术设计 | 161 | 最高分 | 642.5 | 613 | 1171.5 |
最低分 | 532.5 | 410 | 1044 (辽宁1090.5,山东1072)</TD> | |||
造型艺术 | 40 | 最高分 | 625 | 561 | 1138.5 | |
最低分 | 530 | 355 | 987 (辽宁1034分) | |||
艺术史论 | 13 | 最高分 | 643 | |||
最低分 | 354(江苏) |
注:
考生如有问题可上网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10-62798170
本简章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及全国各专业考点购买,每份10元。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邮编:100084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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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