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2010年高考毕业生,可以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2.在以下艺术项目中具有突出特长:器乐、声乐(美声或者民族唱法)、舞蹈(不含霹雳舞、街舞;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4米以上)、话剧类(含小品、主持及电视栏目主持)、曲艺(含相声、快板等)、京剧(各行当均可)、书画(西画、国画、软笔书法)。<BR>其中,西画特长生限理科生,填报专业限汽车工程系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
二.不招收项目</STRONG>
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不招收项目:萨克斯管、双簧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竖琴。以上不招项目考生可报名参加测试,并获得相应艺术等级证书。
三.认定人数
2010年我校拟认定艺术特长生70人。
四.基本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申请、书面初审、文化课考试、艺术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需通过“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网上申请材料,由中学填写意见并在照片及中学意见处加盖中学公章。将报名表、1寸照片1张(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版,背面标明考生姓名和特长)、“艺术特长测试费汇款凭单”复印件在11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书面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名单,并通过报名网站通知考生。
3.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需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考试通用基础测试。考生在进行网上申请时需选择参加笔试考点(目前在全国29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自由选择)。考生通过初审后,需登录报名网站另行缴纳文化课考试费200元。报名网站确认付费成功后至考前,考生均可在任何时间使用A4纸自行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通用基础测试(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其中物理70%,化学30%)<BR>通用基础测试(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其中历史40%,地理30%,政治30%)
4.艺术特长测试
(1)测试内容
a.音乐类<BR>演奏或演唱:准备两首曲目,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学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BR>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可自愿报名展示钢琴演奏;器乐类考视奏。视奏一般为五线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中可选择简谱。
b.舞蹈类
表演: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BR>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c.戏剧类
表演:话剧:准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小品表演;主持:自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栏目主持;曲艺、京剧:准备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表演限时6分钟。<BR>基本功测试:话剧、主持: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曲艺、京剧:基本功测试由评委现场命题。<BR>拟报考清华大学电视台栏目主持的特长生,须进行试镜测评。
d.书画类
中国画:命题创作、自选创作、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BR>西画:素描、色彩、速写。车身设计加试(专业设计和综合测试);软笔书法:命题、<BR>临帖、自选。
(2)艺术测试地点<BR>
艺术测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举行。
(3)乐器、伴奏及用具
清华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号、木琴、排鼓、架子鼓、扬琴、古筝。学生也可自带。
舞蹈、声乐、戏曲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书画类测试中,提供西画纸张,素描4开,色彩 8开;国画、西画速写16开;国画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书法纸张可自备,大小自定。学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4)测试结果
我校将根据考生艺术测试成绩颁发《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分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和纪念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