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艺术特长生的认定及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和艺术特长测试的成绩、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认定艺术特长生。若某艺术项目的学生水平没有达到要求,将取消本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其中打击乐的艺术测试等级必须达一级优秀,否则取消认定指标。
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签订《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在高考录取中,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协议书的认定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冬令营期间,将有部分大学在我校进行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我校可根据高校需求将测试结果向相关院校招生部门提供。
6.艺术特长生考生兼报自主招生
考生可以在申请艺术特长生测试的同时,申请自主招生测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当同时选择“特长生”和“自主招生”。考生应当按照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规定,分别准备报名材料,并将两份材料分别寄至艺术教育中心和招生办公室。两类招生的初审工作将分别独立进行。<BR>同时通过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初审的,在文化课考试中除参加通用基础测试外,还应当参加我校的特色测试。
此后,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将按照各自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和认定,各项考核的时间不发生冲突。考生最终同时获得认定的,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签约,获得一项分数优惠政策。
7.其他营员
不参加文化课考试(通过初审后不需要在报名网站另缴纳文化课考试费用)或文化课考试没有通过的学生,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冬令营艺术测试,并获得《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报名方法、报名时间、艺术测试的办法等均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五.日程安排
2009年11月5日0:00—11月25日24:00 网上注册、填写、提交、打印及寄送申请资料(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009年12月20日起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2010年1月上旬 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后2周左右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
2010年1月12日起 考生可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艺术特长报到、测试及相关时间安排
2010年1月23日 参加艺术特长测试的考生报到,安排开营式。
2010年1月24日起 艺术测试按序进行
六.其它相关事项
1.考试费用
(1)文化课考试费用200元,报考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考生通过初审后,需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纳。
(2)艺术特长测试费200元。请将测试费按下列要求汇到清华大学账户。
账户名称: 清华大学
帐 号: 0200004509089131550
开 户 行: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用途: 请写明艺术测试、学生姓名及特长
2.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文化课、艺术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加艺术测试期间,我校将提供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
3. 报到时所需相关证件及照片
1)报到及艺术测试时所需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复印件)、学生证;
2)1寸照片一张(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版,用于制作艺术特长测试准考证);
3)艺术特长测试费汇款凭单原件。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84627(联系人:王莉)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BR>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