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图:北京故宫郑欣淼院长和台北故宫周功鑫院长在雍正展开幕记者会上。 江胜信
诚意在,智慧在,路就在
两岸故宫“破冰”以来,“司法免扣押”这个词频频见诸媒体,“大陆没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条款”是台北故宫高层所认为的影响文物来大陆展出的主要原因。那么到底什么是“司法免扣押”?
记者目前通过北京故宫得到了一份来自台北故宫的书面答复。该答复引用了台湾方面《新闻辞典》的定义:“‘司法免扣押’条款主要规范拥有争议文物的国家,在相关文物赴外展出,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外借文物‘有借有还’。”该答复指出,国际上许多国家也制订了“司法免扣押”条款:美国从“联邦公报”中找到相关法条,法国、德国、奥地利、英国也相继为台北故宫量身制订免扣押条款……
从该份书面答复中可以看出,“司法免扣押”把文物出借方定位为国家,而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大陆和台湾之间的文物交流显然不属于国与国的议题
当然,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不意味着放弃文物交流“有借有还”原则,这是两码事。郑欣淼告诉记者,事实上,包括卢浮宫珍贵文物在内的境外展品来中国大陆展出时,也从没有签署过“司法免扣押”,而只需要按国际惯例签署一份合作协议,以此保证文物的“有借有还”。该协议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包括何时何地把文物以何种方式搬运、交收、储存、展示、保护,以及何时何地如何归还,借出方还可以要求派员24小时保护文物和买最贵重的保险。如果台方同意,这种合作协议随时都可以签,两岸就可以展开历史性的文物交流
国家文物局和北京故宫方面为了促成大陆和台湾互办展览,也曾屡次发表声明:回大陆展览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权和保管地点的问题
尽管如此,台北方面依旧担心展品到大陆缺乏法律保障。这也导致了目前的交流展览呈现“跛足”状态,即北京故宫的展品去了台湾,台北故宫的却无法来到大陆。北京故宫博物院今年9月将举办一个纪念建院85周年的展览——明代永乐宣德文物大展,本来想向台北故宫借七、八件文物,但也是碰到“司法免扣押”问题,提出了也过不来,最后就作罢了
郑欣淼认为,文物作为文化符号,只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刻上政治烙印,比如被八国联军掠走的文物和被非法走私的文物,这些文物或被我国列为追讨的对象。但在台北故宫的文物却不属于此类情况,作为一个中国,那里的文物和因为历史原因而留在大陆各地的故宫文物是同样性质,比如温家宝总理提到的《富春山居图》如今就是浙江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所有权属于浙江博物馆,不会受到他馆的追讨或扣押。总之,两岸故宫文物不应该背负、也本来就不存在政治包袱
为了消除台湾方面的顾虑,郑欣淼在2003年还曾公开表态: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这里展出,我押若干件价值相当的文物在你那里,甚至我们可以多出一些,你该放心了吧。或者,双方也可考虑在第三地合作办展。比如,清宫“三希堂”的三件珍品,北京故宫有两件——王珣的《伯远帖》和王献之的《中秋帖》,台北故宫有一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来,在第三地合办“三希法帖展”?
郑欣淼介绍,台湾1992年主要针对欧美等博物馆的借展需求制定了“司法免扣押”,规定只将文物借给和台方签署此条款的国家和地区,以此确保出借文物万无一失。郑欣淼说:“应该讲,他们当初并没有预见到两岸故宫今天的交流局面。”如今,两岸交流是大势所趋,两岸故宫互办展览也随之成为新的时代课题,求解这一新课题需要新思路
“凭着合作的诚意和努力,凭着中华民族儿女的智慧,台北故宫的文物迟早会来北京聚首,最终实现互来互往。”郑欣淼说,“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