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焦点<<<
照片举证“流水线”作画
在《文汇报》上发表的两篇涉案文章,均披露了某画家的“流水线”作画方式。郭庆祥此前曾表示,他所说的“流水线”作画,即画眼的连续10张画眼,画手的连续10张画手,画脚的连续10张画脚……层层“装配”、成批生产,依此类推,犹如流水线一般。他曾花200多万元订购了范曾200张画,拿到第一批画后,发现题材与技法严重雷同,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后来去范曾的画室看,发现范曾把10张宣纸挂在墙上,跟工厂生产线一样,“这哪是画画,分明是在画人民币嘛。”
在郭庆祥提交给法庭的答辩状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评论文章中,我想表达的观点是: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我在文章中描述的在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在范曾主动跳出来,认为说的就是他自己,更加能说明我在文中所指出的艺术创作乱象是完全有事实依据的。范曾以此把我告上法庭,那么我就可以明确指出范曾就是‘流水线作画’现象的典型代表。这种流水线下来的成批产品,根本就不是艺术创造,而是彻底的‘伪艺术’。这些‘伪艺术品’侵害了包括艺术品收藏者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利益。”
庭审中,被告拿出涉案照片,称其可证明“流水线”作画。其中有贴在墙上的半成品画作,每张作品只有人物的部分特征。针对被告在文章中提及的“画家流水线作业这一观点”,原告代理人李律师当庭反驳说:“这是艺术家独特的创作方式。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作画方式。所谓流水线,是指在工业生产中,把生产分成不同阶段,生产出同一个产品。那画是同一张么?尽管是老子,老子有不同的形态。谁见过老子啊,老子出关当时什么情况啊?那就靠艺术家的创作了。”
郭庆祥除出具了4张范曾“流水作画” 的场面照片外,亦有证人到场质证。大连天兴画廊经理赵刚当天出庭作证。赵刚说:“郭庆祥向范曾购画是在1995年初,当时通过荣宝斋业务经理米景阳订购了范曾画作200幅,字100幅。不想大约1月之后100余幅画作已经装裱完毕,郭庆祥看过之后说怎么内容都很雷同。我们就一起到作画现场去看,范曾在其画室的四面墙壁上挂上数张空白宣纸,然后在每一张纸上先画相同的部分,其后再画另外的部分。我亲眼见过这些画,所以我也认同‘流水作画’这个说法,我们对这种创作方式不赞同。”
范曾的代理人表示,范曾本人从未就流水作画表过态。每个人有各自的创作方法,即使是流水作画,每幅画作都是不同的,画中人物的姿态、意境都不同,并无不妥。
调解未果<<<
一审原告同意调解 三方被告均拒绝
庭审结束后,法官依照程序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庭下调解,范曾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和解。但出人意料的是,所有被告的代理人都明确表示拒绝调解。
随后,记者采访了范曾的代理人,他说:“只愿意跟《文汇报》和谢春彦和解,不与郭庆祥和解。”当记者问及范曾是否存在“流水作画”这一现象时,其代理人表示他是外行,对这一问题无法回答。他同时表示,范曾目前人在国外,虽然一直没有回应这一事件,但自始至终一直高度关注此事的进展,只想等法院判决。
事件回顾<<<
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表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没有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流水线作画”现象。
郭庆祥在文章中写道:“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字,其实也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
“说得不好听的,这位画家的作品就是高级礼品画,从更长远的角度看,这样的作品是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的,没有真正的艺术价值。我认为,这位画家的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但事实上现在却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这既有辱艺术,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伤了收藏家的心。”
同年6月24日,《文汇报》“争鸣”栏目刊登了著名文艺批评家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一文,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还是以卖得火,吹得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那种仗势霸气,硬而实软,华而不实,稀缺内养,呆板颟顸的笔致,貌似清雅的俗绿恶青,掺了些墨抑或石绿的冷赭肤色,手与足的结构亦并不合理协调的搭配,哪里还有什么好灵魂在耶!”
2010年9月,范曾一纸诉状将郭庆祥、谢春彦及《文汇报》告上法庭。范曾一方认为,《文汇报》发表的文章主观武断,捕风捉影,随意攀比,不负责任,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要求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谢春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要求《文汇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评论<<<
透过官司的一点思考
□ 弘之
范曾状告郭庆祥案在京开庭,到场采访的媒体之多,公众关注度之高,使这桩案子再度成为舆论聚焦点。有识之士的关切点在于法律能否伸张正义,维护正当的文艺批评氛围,而文艺界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事持何种态度?
郭庆祥一篇未点名道姓的文艺批评惹得范曾“对号入座”,一纸诉状将郭告上法庭,恰恰证明“流水线作业”的现象的确存在。郭文直击文艺领域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体现了可贵的文化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如此振聋发聩的文艺批评有明是非正风气、警策人心之效,正是我们当下所匮乏的。如今高水平的锋利艺评简直是凤毛麟角,而吹捧之风日盛一日,令人肉麻、作呕,“有的艺术批评更是被金钱和利益‘绑架’,成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工具”。而范曾和他的利益集团在炒作其作品时这种“下三滥”的艺评很是卖力气。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范曾这种一触即跳的霸道习气,与文艺批评的绵软乏力甚或庸俗不堪也不无关系。
在我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一篇文艺批评竟招致一场官司,而恶劣不堪的“伪艺术品”竟充斥于市,愚弄大众,实在是文化艺术乃至整个社会的悲哀。不过,如若这场官司能使是非曲直得以明确,能使见怪不怪的麻木神经得以触痛,那么,对文化正义的伸张,对丑恶现象的抵制,当能起到给力的作用,倒也堪慰人心。
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今天的美术界会出现霸道猖狂到说不得的范曾呢?除了他狂妄得自我托大以外,与美术界的麻木、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亦有相当的关系,以致不负丹青的艺术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而误导大众、歪曲审美者反倒肆无忌惮。范曾对其他画家的贬损、辱骂,张狂得已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何以美术界“上头”没有出来主持公道呢?但愿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多少能唤起整个艺术界的社会担当意识,不再任由某些人误导艺术发展。
“流水线作画”事实如此,理亏的范曾却摆出一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霸道相,此事再次警醒人们,营造一个开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正当文艺批评的良好环境,对于匡正文坛时弊,甄别艺术美丑,繁荣文艺创作,是何等的重要!期待看到更多如郭庆祥一样旗帜鲜明地开展文艺批评的“亮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