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剑华先生是我在上海美专求学时代的老师。课余,我常常上他的寓所请教,他对我的鼓励,不少成了我在后来教学与科研时的箴铭。1946年春,俞老师第一次给我们讲中国美术史课。一开头就说:“我讲的是中国画史,中国人应该学,中国的美术学生更应该认真地学。”50年代初,我当了美术史的教师,当我第一次给学生讲课时,就引用了俞老师的这几句话。其实,这几句话就贯穿了爱国主义的教育。
俞老师一生献身于史论的研究。他的重要著作《中国绘画史》,1936年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54年作了修订后重印,在美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俞老师被评之为本世纪“中国美术史研究的先驱者”。
俞著《中国绘画史》,分上、下册,计十四章,共七十八节,起自上古时代,下迄清代,并述及到“西画之东渐与中画之东渡”。全书以朝代前后为序,并以朝代分章,自唐之后,分门别类评述,如“唐朝之绘画”,分“道释”、“山水”、“鞍马”以及“画论”等。明清章,分述更细,除了绘画类别外,还分绘画派别与不同表现手法,如对“明朝之绘画”,分“山水”、“花鸟”、“杂画”、“梅兰竹菊”等,对于画家,则以阶层区分,如分“遗民之绘画”、“妇女之绘画”,又将“明朝之花鸟画”,再作分派。而对“明朝之画论”,则分“画史类”、“画法类”、“画品类”、“画鉴类”、“业辑类”、“题跋类”、“杂识类”、“伪托类”等等,可谓提纲攀领,深人浅出,在三十年代出版时,书林盛传,举世瞩目。
本文,拟就俞老师在绘画史研究上的成就,概述如下:
善于从文献中大取大舍;
有序有节地安排材料;
突破并梳理旧式编写;
走出书斋深院的大门。
以上四点,正说明俞老师在中国美术史这门学科上,给后人做了大量的“筑基”与“铺路”的工作,对中国绘画史在本世纪的研究,作出了贡献。
善于从文献中大取大舍
我国历代的画学编著,至民国为止,约有800多种,而与画史研究关系较大的约过半数,其中有记画事、画家、画派、画论以及收藏等等,真可谓“卷轶浩繁”。但是在这些编著中,过去的所谓“画史”,其实只记载某些画家的事情与作品的流传,所以到民国之时,文字资料不少,但要想撰写一本中国画学史,对于文献的取舍,就是一项较大的工程,取什么,舍什么;突出什么,减弱什么;真正价值在那里,绘画发展的规律在那里。如此等等,都得靠取舍者学养与慧识。在俞老师编写《中国绘画史》之前,虽然有陈师曾、滕国、苏吉亨、郑午昌等前辈的研究与美术史的出版,已经做了不少开辟性的工作,但是,俞老师在这门学科的专业范围内,仍然又做了大量工作,他据繁杂的古籍资料,边取边舍,因为他要“把600多万字”的有关文字资料,压缩到20万字左右的著作中,这是不容易的。他只有通过对文献的取舍,然后运用这些新取的有限材料来阐明中国绘画在数千来跌宕的发展历程。这就不是一件平凡的案头工作。俞老师尽了他的最大努力,在他那个时代,出色地完成了这一项学术研究任务。据他自己所说:“文献,看来一大堆,我总不能像《佩文斋书画谱》的编写那样,纯用加法,把文献归纳起来,仍然作为一堆资料给读者”,对此,俞老师又说过:“有时,我把大量的文献资料给它舍之又舍,舍的只剩下几根粗浅条,但也奇怪,这几根粗浅条,倒给了我一些想法,所以我就在著作中画简表……”。事实也正是如此,如他的《中国绘画史》第九章“唐朝之绘画”,末附“唐朝绘画大势表”,按初唐,中唐与晚唐来区分,把初唐定为“政教化”,把中唐定为“文学化”,把晚唐定为“纯美化”,又将这些绘画,以内容划分为有关政治的,或宗教的,对于具体内容,他又分“鞍马、山水、动植物,其他”,最后,他把这些内容及其风格表现,归结到某几个代表画家,如把中唐所谓“文学化”了的运用水墨画的那套山水,归结到王维、张像等画家。类似这样的“图表”,不论其论断的真确性如何,但是,俞老师凭着他多年的研究与剖杯,能对文献大胆地作出了大取大舍,把极为复杂的事件,竞用“几根粗线条”给以概括清楚,作为三十年代这个阶段的学术研究者,俞老师是有功的,有开拓精神的.后人读了他的著作,就凭着他所示的几条线,多少获得了教益与启发。
有序有节的安排材料</STRONG>
美术史的编写,分期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分期,不能脱离时代的实际,又要充分体现美术史发展的自身规律。时至今日,我国出版的美术史,绘画史,或者工艺美术史以至书法篆刻史,基本上按朝代为序。近数十年来,虽然有许多美术史家对此提出了新的意见,但在实际的著作中,基本上都还是以朝代先后为序,并以朝代为分期,总之,一部具有新的分期的美术史或绘画史的框架,至目前尚未出世.俞老师的《中国绘画史》,尽管他的时代划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仍以朝代为标准”,他始自“三代”,下至“清代”。但是在全书的叙述上,他却强调“中国画的演进特点,作了分论与综论”。姑且先读一读他的《国画通论》,即知他在编写画史时,自己另有一本帐。《国画通论》于1928年6月16日发表在《真善美》杂志的第二卷第2号,早于他编写画史的准备工作有四、五年。在这篇论文中,他一开头,就提到了“国画的复兴”,继而他提醒大家,必须重视“国画的价值”,他认为国画有“社会效益”外,对于“吾人有陶冶精神的作用”。甚至认为它的最大效用,还在于“慰藉人生,调剂人生的苦乐。可以使人泣,可以使人歌,可以使人优,可以使人乐,使苦恼的变的快乐,使消极的变为积极”。根据他的这种说法,所以在编写画史时,总是以国画的这条线作为主线来贯串。在《国画通论》中,俞老更多谈到了“国画的分类”。俞老师是怎样对待分类的,一是“按画材上分类”,如分山水、人物、花卉、翎毛、虫鱼、博古等;二是“从画法上分类”,如分“白描"、“水墨”、“设色”、“金碧”、“没骨”等;三是“从画意上分类”,如分“工笔”、“写意”、“半工半写”、“大写意”等。这在他的画史编著中,尤其是对宋元之后的明、清章节中,基本上都按这种分类法叙述的.作为画史的编写,虽然还未涉及到绘画艺术的本质,但在当时,有了他的这种分类与设想,便使他的这部画史著述,达到了有序有节地安排了各种史料,所以温肇桐曾评论,“在三十年代,俞老的这种分类法是无可非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