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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灾难的视觉图像——关于汶川地震的视觉图像
作者:    来源:《批评家》    日期:2009-10-29

三、图像的遮蔽

当我们将“图像”与“诗歌”进行比较中,看到“图像”的巨大进步时,同时也要看到,在强调图像在视觉上的优越性的时候,也不能忽视了图像的局限和它自身存在的问题。

图像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它的问题首先在于它视觉上的遮蔽性;而且,这种遮蔽是双重的。

第一重遮蔽是图像这种媒介本身的有限性,它导致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图像和现象世界的全面、真实的关系。

英国历史学家约翰·哈尔在谈到表现战争的画像所面临的问题时曾经说过:“战争枝蔓,艺术浓缩。”他的意思是说,艺术家(也应该包括影像艺术家)只能将战争拆解为一个个视觉片段。在抗震救灾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庆祝图像的胜利,同时,我们又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些图像所反映的远远不是灾难的全部。面对灾难,图像不可能转译和复制全部的现场,不可能完全清晰地展现灾难的每个过程;我们通过只能通过图像感知到灾难非常有限的一小部分;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图像先天的不足。

“高于生活”、“典型化地反映生活”等等说法,曾经让我们理直气壮地阻断了对图像有限性的追问,从视觉文化的角度看,视觉图像无法还原视觉现实的事实,使我们应该重新质疑视觉图像中整体和局部、真实和非真实的关系。

这种质疑过去就是一直存在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美学关系》中说:“自然,看海本身比看画好的多,但是,当一个人得不到最好的东西的时候,就会以较差的为满足,得不到原物的时候,就以代替物为满足。”(《生活与美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91页)说到底,视觉图像与现实世界相比,无论如何,它也只是一种有限的替代。

第二重遮蔽是人为的遮蔽;这是有意识的,或不得不的遮蔽。

许多第一线的记者或救援人员,经历了灾难现场后,在心理上留下了永远的阴影。他们看到了太多触目惊心,难以释怀的画面,有些他们拍了,但无法发表;有些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忍心去拍。例如,有一个摄影记者告诉我,他拍过一张把人压成了平面的照片,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肯将这张照片示人。

这些遮蔽显然是出于伦理的原因,出于不忍之心。还有些遮蔽则是制度性的,从视觉规训和管理意义上的遮蔽,例如场面混乱、例如管理不善,例如人群冲突,总之,也有大量的图像因为与宣传口径不符,与人们的想象不符,与人们期待不符而被遮蔽。

在图像时代,图像的获得是容易的,但又是被管制的。对灾难而言,那些被准许的图像在客观上具有了垄断和控制的意义,正如有些灾难现场被强制封锁一样。对于不能发表或者公开的图像而言,它不仅代表图像的遮蔽,连同一部分真实的视觉现场和事件也被遮蔽了。

对于视觉图像而言,是否需要管制?需要怎样的管制?需要什么程度的管制?这些显然不是视觉图像本身的问题,更深层的解答在于视觉图像的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

视觉图像的伦理

面对灾难,艺术何为?

面对巨大的灾难,一个从事视觉图像创作的人,具有两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公民,作为个人,他可以做志愿者、当义工、可以募捐、筹款,等等;另一重身份是“摄影师”、“摄像师”、“艺术家”,他们的工作是使用他们所掌握的技术,从事视觉图像的记录、创作和传播的活动。

在此过程中,从事影像创作和美术创作的“视觉工作者”他们的表现是不尽相同的。

影像工作者最大的愿望是到灾区现场,只有到了那里,他们的价值才能最大化。

我们注意到,艺术工作者常常会忽略自己作为公民的个人身份,他们对救灾的作用,更希望通过自己的艺术作品来实现。尽管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也参与了募捐,但是更多的人则希望通过捐出自己的作品,或者通过举办展览和义卖来帮助灾区。

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把自己的“艺术”放大了;这种做法对许多艺术家而言,成为了一种习惯。

面对灾难,“艺术品”究竟有多大的拯救作用和疗伤作用?在很多时候,面对灾民,你与其让他们观画,不如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这种行为也许比在家里画画,拿出来展览、参加义卖更有实际效果。

对于灾民而言,对于从灾难中走出来的人而言,让他们反复观画,其实是一种折磨,是一次次掀起他们的伤口,一次次挑起他们内心的剧痛。

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看待“艺术的僭越”,以及把握好其中的伦理尺度。

“艺术的僭越”是我临时想到的一个说法,它的意思是,艺术作为社会的一个子因素,它应该从属于社会的总体利益和总体目标,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社会的灾难、痛苦常常成为成就和催生艺术的土壤和条件,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国家、民族的不幸成为艺术幸运的必要条件,它们与艺术的幸运形成了一种因果关系,这就是艺术的僭越。

我们注意到,当灾难发生以后,许多艺术家几乎是本能地想到了他的艺术,在这个过程中,灾难本身似乎成为艺术家展现自己,展现艺术的一个契机,而很少思考:面对灾难,艺术何为,艺术何以疗伤的问题?

在主观上,他们也许是为了救灾在忙碌,创作,办展览、捐作品;但从艺术的效果而言,他们个人或许就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的艺术行为和现场的救援行为差别很大。他们究竟是为自己而艺术,还是为灾区而艺术?或者兼而有之?这种状况是否可视作艺术家的一种伦理困境?

汶川地震一周年快要来临的时候,有一次偶然听到几个搞艺术的人在议论,说要筹备周年纪念展。其中有的人主张就在本地办;有人则说,要办就应该办到北京去,影响更大些。

展览想要什么影响?对广大灾民?对社会观众?对艺术家自己?

面对灾难的艺术,这个话题也许因此仍将延续讨论下去。

2009年4月10日至11日于深圳南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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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灾难,视觉图像,汶川地震,敬礼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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