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于上面“被误读的行为”一文,我想对于被误读的“敏感”行为的价值判断再次展开讨论。行为艺术从86年到现在争议最大的是事件艺术,借这个展览机会我发表一下我个人的看法。行为艺术圈和现实社会一样经常有事件爆出,然而行为艺术事件能经得起历史沉淀,并进入历史的还是很少。很多艺术新闻不是以艺术的价值为前题,自己无力对艺术的价值进行判断,而象很多娱乐绯闻一样炒作,为了名利作为一种策略出现,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容易给社会造成一种误读。认为闹出事件的艺术就是好作品,一谈行为艺术就“害怕”,分辨不出哪些作品有价值,哪些作品没有有价值。
近些年现实社会中事件不断,“怪”现象时有发生:
近期事件简列:
芙蓉姐姐事件
一个馒头的血案
许霆盗窃案
宋庄房屋案
陕西华南虎照片事件
艳照门事件
克隆人事件
拉萨打砸抢烧事件
瓮安打砸抢烧事件
CNN事件
兽兽门事件以及各种“门”事件
……
中国当代艺术圈中从79星星美展以来进入艺术史的事件也不断出现:
如:
1986年厦门达达焚画事件
1988年魏光庆“自杀计划’
1988年盛奇等人“观念21•太极”
1989现代艺术大展中国美术馆7个行为艺术被封展
1994年张洹“65斤”
90年代中期东村行为艺术裸体被抓事件:马六明,张洹等
1995年王晋“娶头驴子”
90年代末期尸体及动物材料做作品遭到质疑:“后感性展”及“对伤害的迷恋展”
2000年杨志超《种草》事件,朱昱《食人》事件到近期的舒勇“泡泡事件”
2000年吴高钟《五月二十八日诞辰》
2001年何成瑶《开放长城》
2007年艾未未《童话》
……
从上列事件看出,不论现实社会事件,还是艺术事件都有共同的特点:
事件的特殊性,新闻性,轰动性,刺激感和争议性并给现实社会或文化艺术带来了很大的波动,具有很强的时代感,不同时代产生不同的社会或艺术事件,与现实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的反映。事件多以触及道德伦理为焦点,涉及政治,暴力,色情敏感的困惑话题。
然而艺术事件与社会事件有所不同:
1.艺术事件多是对社会现实背景中现象的反映和艺术转换,选题和实施具有虚设性:预设方案及表演多是间接造成社会波动和效应(但也有直接波动的情况),现实的真实并非直接等于艺术的真实,如艺术表现暴力场面多是虚拟一个暴力场面,若真实实施对他人的伤害必将招致法律制裁,也触及艺术本质问题。
2,艺术事件要考虑艺术语言表现的方式和媒介等。
艺术事件多数情况虽然也直接介入现实问题,但有时和社会现实事件的目的和出发点不同,时常出于对现实不好的东西的批判,更多是为了完善文化和社会制度,表达艺术家的生存感受,影响社会现实来解决或改变一些问题,艺术事件必须运用艺术语言来表达愿望和感受,而且语言和感受表达都具有敏锐性才具有历史价值;而现实中事件很多是名利驱使或争取权益而引发事件,以现实手段直接实施事件或偶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