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当代艺术史:语言为本抑或人生为本?
建基于人类视野的“当代艺术在中国”也好,以“面向他者”为本的历史之伦理也罢,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人之为人的问题。那么,对于当代艺术史而言,到底是语言为本,还是人生为本呢?
从艺术的角度看,当代艺术史还得归结为语言。也可以说,语言即本体。但作为本体论,其本身不能作为一种实质性的预设或条件,而是一种逻辑衍推或承诺。从“语言学转向”到“图像转向”,归根还是为了将当代艺术作为“物之屏”——既是遮蔽,也是去蔽(鲍栋)——从语言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此不仅不再局限于再现的层面,也不再局限于对于物质性的拒绝。[28]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只有通过艺术作品,我们才能接近事物本身。易言之,艺术就是接近事物的一种方式。而作为一种逻辑推衍的艺术本体,亦即胡塞尔所谓的“无前提性”要求。它没有任何预设,没有任何假定作为前提,因为任何“预设”和“前提”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偏见”。因为只要有任何偏见,便意味着我们不能真实地接近事物。[29]问题就在于,既然当代艺术无法回避人之为人的问题,那么人在此是不是一种“预设”,是不是一个“前提”呢?当然不是。可是,在接近事物的整个过程中,都暗含着一个“人”的底色,这根本无法回避。接近主体是人,接近行为是人的行为,被接近者事物也源于人、关涉人。因此,如果说接近事物的言语过程和修辞方式或艺术语言是艺术本体的话,那么人则是这一本体的本体。在这里,人与语言是一体的,二者并不矛盾。甚或说,所谓的语言是人的语言,所谓的人是语言的人。
当代艺术尚且如此,历史尤然。因为,语言是不确定的,语言是派生性的,语言是没有度的。语言来源于人,语言不具有独立的自足性。所以,真正的本体还是人,是人生。李泽厚说:“没有语言,它认存在;但没有它的存在,也就没有语言。”在这里,作为工具的“度”已然逻辑地优先于语言。“人活着”不是文本,但文本无疑是“人活着”的呈现。[30]事实上,康德的“物自体”已经开启了由理性、逻辑走向感性、偶然性的后现代之路。也就是说,即便是在后现代,真正的本体也是生活,是人生,而非语言,非文本。因为,“它不是语言、文本所能解构的(一切归于能指),相反,它才是最终的真正所指”[31]。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何为生活?何为人生?何为人之为人之所在?一方面“历史本体论”告诉我们,“我活着”是本体,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历史之“本体”。但另一方面,它及其局限性也暗示我们,活着或人生都并非个体或“单子”所能自足的,它还关涉到他者。“活在世上”、“与他人同住”才是人生的根本。因此,作为本体的“我活着”或“人生”背后,还有一个基本的伦理学底色。
对于当代艺术史而言,不消说就是人生为本。但是,强调人生为本并不是否定语言及其重要性。恰恰相反,不管是对于当代艺术自身,还是对于历史本身,语言反而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将语言开放出来,当代艺术的表达才具有更多的可能性,进而为人生创造更多有意义的向度。只有将语言开放出来,历史的叙述也才能变得更加丰富、生动,进而为人生的反思与检省探得更多面向和参照。一部当代艺术史既是一部艺术语言(风格)的演变史,也是一部扎根于历史与现实的文化史、政治史。强调语言的重要性与人生为本并不矛盾,因为艺术也好,历史也罢,总归还是一种修辞。不能说修辞决定人生,但人生还得依赖于修辞,依赖于语言。换言之,在语言与人生之间,在当代艺术与历史之间,还是一个“度”的问题。假如说语言是当代艺术史的本体的话,那么,人生是语言的本体,而“度”乃人生的本体。
结语 回到“元史学”:反思与重构
语言为本,人生为本之本,“度”乃本之本的本。对于当代艺术史而言,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启示就在这里。然而,分析归分析,我们还得回到其写作本身。窃以为,当代艺术史的写作还得回到“元史学”(metahistorical)的层面。只有在“元史学”的层面上,其三重本体才能根植于其中,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多维变奏也方可得以充分表征。
虽然“元史学”(或“新历史主义”)是一个后现代史学的界定,但是其源自古典史学。在古典“元史学”传统中,创造历史与叙述历史是一体的,许多历史学家——如修昔底德、色诺芬等——都是以军人或将军的身份参与历史或创造历史的。至中世纪,历史书写便取决于宗教及其无上的权力。此后的文艺复兴时期,随着人文主义的兴起,如马基雅维利撰写《李维史论》、霍布斯翻译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都是有意摆脱中世纪奥古斯丁的史学传统,而试图回归古典。然而,启蒙运动以降,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实证主义的生成并逐渐取代了古典人文传统,从而开启了德国历史主义。在这个过程中,主导历史写作的则是解读档案和文献诠释。直至20世纪叙述主义的兴起,即向“元史学”这一古典史学传统的回归,才逐渐突破了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对于历史学的支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从此后现代的“元史学”(叙述式)取代了现代史学(分析式),而是在二者之间互相质疑中,[32]不断反省自我。因此,不管历史书写者是历史的参与者或创造者,还是通过文献、档案建构他的叙述,都无可厚非。
那么,什么是“元史学”呢?按照海登·怀特的说法,“元史学”是指以叙事散文的话语作为言语结构的历史编撰方式。“元史学”主张历史编撰是一种“诗化行为”,看重的是语言和修辞。因此,在这里吸引我们的是文本的意图,而非作者的意图。[33]据西班牙历史学家巴雷拉(Jos Carlos Bermejo Barrera),“元史学”应内涵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在历史文本中是谁在诉说?
历史文本中的叙述是针对谁而发的?
叙述者是以何种身份来讲述历史的?
叙述者所诉说的是什么?[34]
古代世界回答是,描述事件的目击者在历史文本中诉说,他是以一个直接观察者的身份向他的公民同胞们讲述历史,诉说的是被大家遗忘了的重大事件。在这里历史学家讲述历史并不是出自简单的好奇心,而是为了使他们从中能得到道德的教益。[35]不同的是,后现代的“元史学”非但不具有这一道德的教益功能,反而正是为了反抗这一本质主义实践,在这里叙述者是缺席的,是历史本身在叙述。因为,“元史学”及其叙述主义就是为了将历史从客观的、科学的、惟一的解释及其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为历史提供多个面向及可能。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元史学”就是去原始档案和一手文献的,相反,恰恰是因为其具有广阔的解释空间,反而更要依赖于原始文献和档案。伊格尔斯(Georg G. Iggers)发现,“元史学”不是太过于依赖文本,而是太少依赖文本。[36]当然,这个文本指的就是文献、档案。作为历史,其“主题的变化,真正的历史话语本体论并不能改变其根本的基础和稳固的结构”[37]。不消说,后现代“元史学”的确主张否认任何真相,否认能指有任何所指,即罗兰·巴特所谓的“文本之外,一无所有”,但这显然是违背历史本身的,毕竟“历史非即文本,‘能指’仍然不能全部取代‘所指’,仍有“所指”存在”[38]。故此,当代艺术史的书写一方面须强调“历史本体论”之“心理本体”,另一方面也不能回避其“工具本体”;一方面要回到“元史学”,另一方面也要对“元史学”本身予以反思,并通过与古典史学、现代史学的不断对话重构自我。据李泽厚,这里的“元史学”既非古典的“元史学”,亦非后现代的“元史学”,更非实证主义的现代史学,而是介于其之间的一种新的生成。
在真实与虚构之间,在能指与所指之间,在叙述与分析之间,在文本与作者之间,……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度”的问题,还是一个“人”的问题。